市航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嘉陵江南充段航道管理的通知》解读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嘉陵江南充段航道管理的通知》即将正式实施,现作相关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2年,市政府启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嘉陵江航道管理的通知》(南府发〔2011〕90号)属超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进行修改的文件。市航务管理局在深入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等基础上,起草了修改稿,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专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又向嘉陵江流经的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的9个市级部门征求意见,并采纳部分意见,未采纳的均进行沟通,形成了共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委政法委出具了风险评估函,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审议,完成了该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所有程序。文件正式印发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1个月,并进行备案。
二、核心内容
该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6大部分,共19类具体事项。
(一)明确管理职责。主要界定交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职责,航务部门事务管理职责,交通执法机构执法监管等职能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边界明确。
(二)加强资金保障。主要阐述航道管理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航道疏浚砂(土、卵石)上岸规范利用,拓展航道养护资金来源。
(三)规范涉航行为。主要阐述通航建筑物、涉航工程管理、采砂等涉航行为的监管,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
(四)夯实基础条件。主要阐述航道通航保障能力、智慧航道、应急体系建设等事项,强化通航保障服务。
(五)鼓励改革创新。主要阐述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船闸管理体制创新、水资源联合调度、绿色航道建设等,服务水运高质量发展。
(六)严格执法监管。主要阐述航道行政执法,明确公安、水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监管职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三、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从2023年5月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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