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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施行

时间:2021-04-02 10:06 | 来源:南充日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工作要求,加快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充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加快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收集处理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方案》明确了六大工作重点,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深入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
  按照要求,到2021年底,顺庆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三大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面规范稳定运行,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处理。到2023年底,市辖城区厨余垃圾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各县(市)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本级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三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各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当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积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将实施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争取国家重点支持。同时,加大向上级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接沟通力度,争取每年在各自的专项资金预算中继续给予项目重点支持。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污染防治、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垃圾乱倒、渗滤液直排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地方或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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