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解读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25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23〕14号)要求,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全面、准确、完整贯彻国、省决策部署,坚持紧贴南充实际,突出“管用、实用、可操作”目标导向,在多次征求并充分吸纳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5个部分,11项具体内容。第一部分“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管理”,主要包括落实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和落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个方面。第二部分“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规则”主要包括完善综合监管责任机制、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毗邻地区联合监管等3个方面。第三部分“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整合”,主要包括加快监管数据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等2个方面。第四部分“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示范”,主要包括加强行政合规指导、力争创新试点示范、探索完善衔接机制等3个方面。第五部分“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主要包括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工作培训、加强监督问效等内容,力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特色亮点
一是加大工作探索。充分立足南充实际,制定的全市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在全覆盖省指导清单15项重点事项基础上,新增重点事项2项,涉及渔政捕捞、新车流通等涉及生态保护、民生安全保障等重要领域;拓展配合检查事项4项,即重点事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互联网诊疗服务综合监管中增加了对医疗器械的检查,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中增加了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夯实基础手段。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基础性作用,落实并动态更新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除重点事项清单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实现“综合监管一件事”;明确要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对守信市场主体“无事不扰”的正向激励。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机制,依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明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落实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在全市形成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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