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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充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3-11-15 15:52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19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335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实际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南充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

二、编制过程

按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我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系统分析全市总磷污染状况、污染源情况,认真识别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当前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形成《南充市长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市级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南充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南充市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紧盯嘉陵江总磷污染问题,按照“科学统筹,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区管控,精准治污”原则,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到2025年年底,嘉陵江干流(南充段)及西河国考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mg/L以下;流江河等重点小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升钟水库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保持稳中有降。

(二)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工业源总磷污染防治,涉及深化重点涉磷企业整治、提升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水平;二是深化生活源总磷污染治理,涉及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总磷管控、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是强化农业源总磷污染防控,涉及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控水产养殖业总磷污染;四是大力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涉及扎实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

(三)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共5个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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