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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23-013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充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3
文号
南府函〔2023〕113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3-11-13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七届南充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勇任南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明伟任南充中等专业学校校长(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许钊任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蔡宗逾任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蒋鸿荣任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董利华任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郑程任南充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陈浩宇任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结束试用期,试用期计算为任职时间)。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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