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防御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量级江河洪水突发性洪涝灾害、暴雨洪涝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江河(含河心洲坝)、城镇、水利水电工程、堤防、公路、铁路、山地灾害易发区域及各类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现防汛保平安,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城镇、工矿企业、交通、重要设施等国家防洪标准,防汛警戒水位、保证水位修订成果以及嘉陵江南充河段水文控制站水文基础资料等。
(二)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量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
(三)编制责任。根据南充市地域条件和防洪因素,南充市城区、嘉陵江干流南充河段防洪预案由市防汛办草拟,纳入《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内,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报省防汛办备案。
阆中市城区防洪预案由阆中市防汛办编制,报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升钟水库防洪预案由市升钟水库管理局编制,南充市水务局审批,报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和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中型水库防洪预案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所在县(市、区)水务局初审,报南充市水务局审定批准,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防洪预案由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报所在县(市、区)水务局批准,报同级政府防汛办和南充市水务局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防洪预案由各县(市、区)防汛办编制,城区乡(镇)、场镇防洪预案由各县(市、区)水务局负责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报县(市、区)防汛办备案。
嘉陵江南充河段的住人河心洲坝防洪预案、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洪预案,由所在县(市、区)防汛办编制,所在县(市、区)政府批准后,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东河防洪预案的编制,由阆中市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西河防洪预案,由阆中市、南部县防汛办牵头,会同升钟水库管理局组织预案的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营山县消水河及西充县虹溪河、象溪河防洪预案,分别由营山县、西充县防汛办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送南充市防汛办备案。
沿嘉陵江各级水电站(电航工程)防洪度汛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由所在县(市、区)防汛办与各业主单位共同编制,报南充市防汛办审查批准后实施。
山地灾害防治预案的编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送市防汛办备案。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南充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 南充市人民政府设立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其办事机构为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
2. 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分管常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南充军分区司令员、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市防汛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武警南充市支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测绘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航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南充水文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电信南充分公司、国网南充供电公司、人保南充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 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及时掌握和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信息、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 市防汛办职责
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制订市管及市代管江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汛前,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和应急度汛工程项目,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汛中,实时监控分析雨、汛、旱情形势,按市防指要求协调、组织抢险救灾、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洪水水量、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汛后,负责编制上报特大防汛抗旱经费计划和防汛抗旱物资的购置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等。
5.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南充军分区:根据险、灾情需要,组织所属部队(含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所管辖水电站的运行安全及库区的防汛安全;按市防指调度指令协调并保障防洪调度命令的顺利执行;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和药品的储备。
市规划和测绘局:组织、指导编制各县(市、区)城市防洪功能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提供沿江城镇防洪地形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及地下设施防汛安全;对灾区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保障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安全;负责顺庆城区18米以上街道防洪排涝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移交;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加强城镇防洪排涝、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武警南充市支队:根据险、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储备和紧急调运食品、衣物和帐蓬等物资进入灾区,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组织协调社会捐赠,负责救济款物的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购置经费和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程加固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汛期学校及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对重点交通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和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因降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积极指导地方政府组织专业单位对紧急转移后的人员聚居地和灾害区内重要设施等危险区提出地质灾害评估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和督促、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营和在建公路水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防汛抗旱工作;协调、督促地方组织和实施灾区道路保通,做好运输组织,确保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和设备的紧急运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市农牧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的防洪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顺庆主城区18米以下防洪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应急抢护;负责组织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治理全市林区山地灾害的防洪安全工作,搞好汛期河道内漂木的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指导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市航务管理局:负责江河航道及船只管理,水上抢险救援船只安排,失控船只及漂浮物处置。
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发生暴雨时,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实时监控城区内涝情况,及时通知市防汛办。
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国网南充供电公司:负责管理行政区域内输、供电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执行市防汛抢险供电和停电命令,保障抗洪抢险用电。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气象信息;负责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准确汇集、提供灾情信息。
南充水文局:负责汛期江河流域范围内雨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信息。
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险情、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转移群众、物资等任务。
电信南充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
人保财险南充分公司:负责组织发展防汛保险业务,搞好防灾保险宣传,负责及时办理洪灾理赔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区、市)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具体成员和职责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照市防指执行。各级乡镇、村、社要根据省防指要求成立相应的基层防汛指挥组织。
(三)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参建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部门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联动机制
当市内发生洪、涝、旱灾时,市防指将有关情况即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抗洪抢险和抗旱应急。
第三章 嘉陵江南充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嘉陵江南充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主要以亭子口、阆中河溪、金溪、南充市靖江楼水文站为依据作预报水位控制站。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嘉陵江南充沿江各县(市、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做好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当南充水文局提供嘉陵江上游苍溪水文站洪水情况时,预计嘉陵江南充段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南充市辖“三区”河段洪水流量达到2000m3/S以上时,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人员连同有关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低水位情况下人员物资损失。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调度工作由各县(市、区)防汛办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南充市防汛办及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
当预报嘉陵江南充河段的城区河段(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即270.80米时(指吴淞高程,下同),相应流量17700m3/S,嘉陵江南充河段的城镇要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沿江各县(市、区)应做好重要险工险段堤防加固工作,各级防汛办主任、水务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相关工作。
警戒水位洪水的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群众和物资,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水文局预报城区(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处于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时(保证水位即272.30米,相应流量20200m3/S),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防汛办值班领导及阆中、南部、仪陇、蓬安、顺庆、高坪、嘉陵的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防汛办值班领导及时到防汛办值班,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各城区街道相应高程,按照各县(市、区)防洪预案,由各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组织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住人河心洲坝的群众和物资安全转移。
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苍溪水文站预报南充河段沿江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南充市区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到防汛指挥中心值班,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嘉陵江上游降水情况、区间降雨情况以及嘉陵江各水电站(电航工程)、住人的洲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安置好被转移人员的生活和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保证水位的防洪重点:嘉陵江沿岸低洼边坝、住人河心洲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人员、物资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苍溪水文站洪水情况,预报嘉陵江南充河段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县、顺庆、高坪、嘉陵城镇和南充市城区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内住人河心洲坝、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沿江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
嘉陵江南充河段沿岸的阆中、南部、仪陇、蓬安、顺庆、高坪、嘉陵等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洪峰水位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
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堤内排水;河心洲坝、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阆中、南部、仪陇、蓬安、顺庆、高坪、嘉陵城区高程低的街道。
(四)暴雨山洪防御方案
各级气象局、水文局、国土资源局、防汛办建立水、雨情监测点,落实运行维护人员及经费,保障各监测点设备正常运行,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联合会商机制,暴雨发生时加密监测数据。各山洪危险区县、乡镇、村组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山洪防御应急预案,落实专职监测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启动预案,按照预案明确的路线转移危险区人员和物资,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预警启动及转移避险相关情况。
第四章 南充市城区洪水防御预案
(一)南充市城区基本情况
南充市城区地处嘉陵江中游,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川东北交通、通信、商贸中心。城区现有面积近110平方公里,人口近110万。城区坐落在嘉陵江一级阶地上,被嘉陵江和桓子河分割为顺庆、高坪、嘉陵三个城区。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从2000年开始,陆续建设南充市城区防洪堤30.762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顺庆城区11.82公里防洪堤于2002年底建成。高坪城区防洪堤设计3.83公里,嘉陵江大桥下游下中坝防洪堤5.025公里。嘉陵城区防洪堤2.99公里。
城区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即273.9米黄海高程),相应流量26000m3/S,重点防洪目标是堤防安全和城区雨污水的外排。顺庆、高坪和嘉陵城区尚未形成防洪堤闭合圈,未达到防洪堤设计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区低洼地带、城区排涝、在建防洪堤避免被洪水冲毁。
(二)城市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南充市城区警戒水位淹没范围为码头、上中坝、下中坝、高坪、嘉陵城区部份地势低的部位。按照南充市度汛安全要求,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按部门职能分工开展汛前检查,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苍溪水文站洪水位,预报南充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达到268.00米时,南充市防汛办和顺庆、高坪、嘉陵区防汛办主任必须上岗值班,及时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事务,并在洪峰到达2小时前按程序由各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属地各相关部门将沿江城镇及码头、上中坝、下中坝和城区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堤防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倒灌进入市区;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造成内涝,市排水中心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公安交警应当对排水不畅的下穿隧道进行交通管制。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嘉陵城区部分街道、码头、上中坝、下中坝造成威胁。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苍溪水文站洪水预报,南充市城区靖江楼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保证水位以下时,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市防汛办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市级有关部门和三区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出动抢险。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由顺庆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将桑树坝的人员及主要物资转移到顺庆城区安全地带。高坪区上中坝和白塔路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清溪、白塔街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工业学校)和白塔公园等安全地带。嘉陵城区地势较低部位的人员物资,由嘉陵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火花街道办事处组织向印染厂一带转移。
城区堤防管理处组织人员昼夜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封堵老西桥、北湖变电站,各处交通道口和铁路大桥弃渣场通道口,防止嘉陵江洪水涌入城内,南充市水务局、市排水中心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城区内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公安交警根据三桥、四桥及人民路下穿隧道积水情况,及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不发生溺亡事件。
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分别由顺庆、高坪、嘉陵区卫生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染病发生。
洪水消退时,被淹区域街道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淤泥,环卫部门派洒水车冲洗街道,各级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对洪水淹没区域进行消毒,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洪水和降水情况,预报南充市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南充市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南充市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调动(三区防汛指挥部各项工作与市上同步开展)。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气象、水文部门会商通报洪水和天气情况,洪水发展趋势,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提出防御意见和建议,供指挥长决策。决策后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挥上游大中型水库启用防洪库容,控制下泄流量,减小洪峰值。安排市级有关单位和高坪、顺庆、嘉陵三区防汛指挥部在洪峰到达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由南充市防汛办根据指挥长安排,联系驻市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请求调动兵力设备参与救援。经同意后,由指挥长下达调动命令。
出现超标准(20年一遇>P>100年一遇)洪水时,南充市城区淹没范围为:嘉陵江上中坝、下中坝,顺庆区长征路、和平路至西河派出所一线以南等街道区域,高坪区江村坝、白塔电影院、和平桥至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校)公路一线以西,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驻地至成南高速公路以南城区。
(1)超堤防设计标准洪水被淹区域转移安置方案
当南充水文局根据嘉陵江上游洪水预报南充市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顺庆区政府负责组织抢险队转移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顺庆航务所调动船只配合,将中坝人员和物资等转移安置在南充市技工学校内。
高坪区政府负责组织抢险队转移下中坝的人员和物资,高坪区交通局调动车辆和船只配合,将中坝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学校)。
顺庆城区人民北路至西河大桥以东区域街道平房和楼房二楼以下被淹群众和物资的转移,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顺庆区防汛指挥部全力配合。南充市防汛指挥部调动南充武警支队两个中队的兵力,出动车辆20辆,南充市交通局调集50辆汽车,将受淹区群众和物资转移至市政府新区,由南充市民政局落实帐篷安置群众和堆放物资。
顺庆区人民北路至西河大桥以西城区街道平房和楼房二楼以下的被淹群众和物资转移,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南充市防汛指挥部与驻军8740部队联系,请求支援一个营的兵力,出动抢险车30辆,南充市交通局调派抢险车200辆,以西河路和人民中路为转移路线,将受淹区群众转移安置在北干道华塑厂、天龙大酒店、百乐饮料厂一带。顺庆区政府负责衔接、安排。
高坪区江村坝群众和物资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指派一名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从南充盐厂、小龙氮肥厂、高坪氮肥厂各调集100名抢险人员,区交通局组织100辆车,配合高坪区防汛指挥部将受淹区域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川北医学院新区和松林小区。
高坪城区白塔电影院至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原南充工业学校)以西被洪水淹没区域内群众和物资转移,由高坪区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清溪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组织基干民兵抢险队员200人,高坪区交通局调集抢险车30辆,将受淹范围群众和物资转移至安汉广场,由高坪区民政局调集帐篷安置群众。
嘉陵城区被淹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由区防汛指挥部派一名副指挥长现场指挥,火花镇政府配合抢险,南充市防汛指挥部领导与武警8740部队联系,调驻火花部队一个营的兵力和20辆汽车,嘉陵区交通局调集30辆抢险车对群众和物资实施转移,安置在印染厂一带。
顺庆、高坪、嘉陵城区被淹区域二楼以上的住户,以住房单元为单位,由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和住户所在单位负责协调,楼上的住户安置在楼顶搭建临时帐篷解决。
(2)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单位防洪抗灾责任
南充水文局:根据上游水情提前预警,在作出洪水预报后,应在洪水到达20小时前报市防汛办,市防汛办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并及时将汛情传达至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市公安局:对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受灾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畅通。
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康源水务公司、天然气公司: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设施,确保防洪抗灾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安全,全力保障正常生活秩序。
市卫生局:组织应急医疗救助队伍,对受灾区进行消毒,对受灾区病人进行抢救。
市民政局: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保障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运送救灾物资的需要。
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根据需要及时向全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驻市各通信公司: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确保电话畅通。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洪水消退时,受灾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南充市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区雨污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
市规划和测绘局、市水务局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城市雨污管线进行科学规划,住建局加快规划区排污、排水管道建设,增大雨污水排放能力,使其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能够满足排放需要,防止内涝发生。
市水务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排雨水管道达到正常排放能力,同时加快城市雨污管网的维护与改造,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尽量不发生内涝。
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城市排水中心应立即关闭堤闸,防止江水入城,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
第五章 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病危水利工程)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方案,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严格控制汛期蓄水位。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出现险情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嘉陵江航电工程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嘉陵江航电工程突发超设计标准洪水的防御,由各管理单位在汛前对航电工程制定《防洪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实施。与驻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服从当地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挥。汛期要严格分阶段限制蓄水位,分流量启动各级预警预案,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好抢险队伍,储备好抢险物资,严格值班制度,出现险情立即全力排险,确保下游群众安全。
(三)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在汛前建立堤防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资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要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启动排洪水泵站紧急排水,必要时联系当地驻军协助抢险,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山洪防御
汛前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国土资源局、所在乡镇政府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地带进行安全检查。汛期对灾害易发地带进行监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在安全区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六章 防汛信息传递网络图
南充市防汛办从省防汛办、南充水文局、南充市气象局获得暴雨及江河水情后,向各县(市、区)防汛办、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并作好记录。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南充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办公室 |
值班电话:2222919 2333018 |
顺庆区防汛办 |
值班电话2222912 |
备注 |
高坪区防汛办 |
值班电话3360619 |
|
嘉陵区防汛办 |
值班电话3631710 |
|
阆中市防汛办 |
值班电话6222067 |
|
南部县防汛办 |
值班电话5563645 |
|
蓬安县防汛办 |
值班电话8622111 |
|
西充县防汛办 |
值班电话4200132 |
|
仪陇县防汛办 |
值班电话7222077 |
|
营山县防汛办 |
值班电话8222398 |
|
南充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
值班电话6018082 |
|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
单位及值班电话见附件1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水务局 |
值班电话:2222993 2220906 3361124 3634881 6237939 5522643 4200132 7216881 8221584 8622352 |
南充市水务局 |
值班电话2237338 |
备注 |
升钟水库防汛办 |
值班电话4234776 |
|
幸福水库 |
值班电话8232954 |
|
八尔滩水库 |
值班电话5393011 |
|
红旗水库 |
值班电话4436053 |
|
石滩水库 |
值班电话6222069 |
|
大深沟水库 |
值班电话8900010 |
|
思德水库 |
值班电话7666035 |
|
磨尔滩水库 |
值班电话3113876 |
|
小(一)、小(二)型以上 水利工程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南充水文局
各有关县(市、区) 防汛办 |
值班电话: 2222912 3360619 3631710 6222067 5563645 4200132 7222077 8222398 8622111 |
沙溪电站 |
值班电话6280585 |
备注 | |
金银台电站 |
值班电话6241588 |
||
红岩子电站 |
值班电话5562621 |
||
新政电站 |
值班电话7896316 |
||
金溪电站 |
值班电话8883636 |
||
马回电站 |
值班电话8623250 |
||
凤仪电站 |
值班电话3586878 |
||
小龙门电站 |
值班电话3325912 |
||
青居电站 |
值班电话4983360 |
汛期洪峰过境时,各级航电工程必须坚持“电调服从水调,水调服从洪调”的原则,按照各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实行水情传递和洪水调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嘉陵江南充段航电工程水情传递和洪水调度工作的会议纪要》(南府阅〔2013〕57号)精神,执行市防指调度指令,按照相应规程通知相应的单位及下游电站,泄洪前必须鸣放警报通知下游船只及群众撤离。
第七章 防洪抢险方案保障措施
(一)抢险队伍调动方案
1.防汛抢险队伍组成结构。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驻南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抢险队伍;武警南充市支队、武警8740部队、南充军分区调集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的队伍。
2.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必须在汛前落实防洪机动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以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青壮年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乡镇防汛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乡镇武装部长带队,以村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建立人员编组名册,确定责任人、抢险责任地段、召集方式、联系方式,报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武装部备案。
3.防汛抢险队伍技能培训。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人武部,在汛前有针对性地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民兵预备部队进行防汛抢险操作技能演练,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助能力,确保出险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防汛抢险队伍调动
(1)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防汛抢险队伍设防方案、行动路线、运送方式和调动制度,确保抢险队伍在调令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集合地点,实施抗洪抢险。
江河防汛抢险队伍(含市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南充军分区统一指挥调动。
升钟水库防汛抢险队由市升钟水库管理局、南部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南部县人武部组成联合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
中型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队伍,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人民武装部指挥调动。
小(一)型以下水库防汛抢险队伍,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人武部组织指挥调动。
(2)紧急防汛期间,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动管辖范围内防汛抢险队伍参加处理紧急抗洪抢险。所有参与防汛抢险的队伍必须服从指挥。
(3)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行政区域内防汛工程情况、防洪重点险工地段和防洪抢险预案,会同驻军、武警部队制定军地合作抗洪抢险方案,确定调动部队兵力、车辆、物资和抢险运输路线,明确支援抢险地段和目标。
(4)非紧急情况下,原则上不调动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抢险,确需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时,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时商请部队首长按部队调动程序规定办理。
(5)紧急情况下调动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实行防汛指挥长高度集中调动制度,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长会同南充驻军和武警部队共同下达调动命令。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驻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的人数和布防地带、运动路线,报南充市防汛指挥部后,由南充市防汛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南充驻军、武警部队参与抗洪抢险过程,由部队接受任务后按部队内部指挥程序指挥抢险,完成抢险任务。
(6)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要为参与抗洪抢险的驻军、武警部队官兵提供抢险所需设备、物资,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调动方案
1.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物资的储备采取一般性洪水抢险物资分散储备和应急救援物资集中储备的方式。工程管理单位、城区和江河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山地灾害易发地域按一处一库的办法,按转移人员、物资总数、除险类别储备抢险物料和设施,出险时随需随运。应急抢险物资分别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集中储存,应救援物资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储备。南充市和各县(市、区)两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和工程管理等单位储备防汛物资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并登记造册,报市防汛办备案。
2.防汛物资的管理。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要分级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霉烂、防腐蚀、防偷盗工作,确保防汛抢险物资的安全和储备质量。
3.防汛物资的调用。发生一般性洪灾,各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由出险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调用。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办和民政部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审查后,由指挥长批准调用。
4. 防汛物资的增储和报损。根据年度洪涝灾害趋势预报情况,需要增储抢险物资的由南充市和各县(市、区)防汛办在汛前拟定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统一采购购储。已储备的防汛物资中,由于放置时间长,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自然失效、变质而不能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需要报损的,先由管理单位列表申请,经有关部门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后,报市防汛办核准。
(三)防汛应急通信方案
1.防汛指挥通信网络组成。南充市防汛办设防汛指挥中心,与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大型水库和重要小(一)型水库构成防汛通信传输网络,与出险区域、受灾抢险现场构成流动通信网络。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配置电话3—10部、传真机3部、市话网手机20部,短信群发器一台,卫星电话10部,对讲机20台,各县(市、区)根据防汛任务建立各自防汛指挥中心,配置相应的通信设备,保障防洪抢险通信需要。
2. 防汛通信方式。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通信设备,与各县(市、区)防汛指挥中心、水库管理单位、抢险救灾现场网络、移动手机、卫星电话形成纵横联系方式,一般情况由抢险救灾现场向各县(市、区)防指报告抢险救灾情况,由各县(市、区)再报市防汛指挥中心;特殊情况下,抢险救灾现场可在与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的同时,直接向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可以随时与各通信点联系了解情况。
3. 应急通信分队。由电信南充分公司组建应急有线抢险分队,在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增设5—10部抗洪抢险指挥临时专用电话,保障抢险指挥通信。由电信南充分公司调用移动电话20部,用于抢险现场指挥流动应急通信。
(四)防洪工程监测制度
1.防洪监测设施配置。防洪工程必须按规范化管理要求,配置监测设施。在建防洪工程将监测设施配置纳入基建科目,已经建成的防洪工程监测设施由管理单位报主管机关批准后购建。
2.防洪工程监测责任。防洪堤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监测人员和巡检人员,监测责任由堤防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监测人员和巡检人员负直接责任。如出现监测不到位、巡检不到岗等行为,按照责任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3.防洪工程检查观测制度。汛前堤防监测实行每星期监测一次,每天巡检一次。汛期实行每天监测一次、巡检二次,紧急防汛期间实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监测和巡堤。
4.防洪工程监测登记和报告。监测人员对监测情况填写好监测日记,并注明堤防运行情况、隐患处理情况,重大隐患必须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巡检人员对堤防现场检查情况要填写巡查日记,载明堤防运行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发现安全隐患按管理程序逐级报告,及时处理险情,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第八章 附 则
(一)本预案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南充市总体防洪预案》(南府办发〔2013〕12号)不再执行。
(二)本预案有效时限为2015年至2017年。根据变化,由南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南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值班电话
2.南充市防汛指挥网络图
3.南充市防洪抢险指挥程序一览表
4.重要水库、电站基本情况表
5.嘉陵江高水位洪水传播时间表
6.防洪特征水位表
附件1
南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 |
值班电话 |
南充军分区 |
2339300 |
市水务局 |
2222993 |
市发展改革委 |
2666283 |
市教育局 |
2810011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2800519 |
市公安局 |
2803000 |
市民政局 |
2805297 |
市财政局 |
2222105 |
市国土资源局 |
281150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25709 |
市规划和测绘局 |
2231678 |
市交通运输局 |
2801401 |
市农牧业局 |
6816100 |
市林业局 |
2899712 |
市卫生局 |
2803580 |
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 |
2810611 |
市城管执法局 |
2666200 |
市安全监管局 |
2222419 |
市航务管理局 |
2261266 |
市气象局 |
2569720 2569730 |
南充水文局 |
2225435 |
国网南充供电公司 |
2244688 |
武警南充市支队 |
2224996 |
市政府应急办 |
2899712 |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2222919 |
电信南充分公司 |
2222777 |
人保财险南充分公司 |
2803344 |
附件4
重要水库、电站基本情况表
水库 名称 |
工程 规模 |
所在 位置 |
所在 流域 |
控制流 域面积(km2) |
大坝高 |
总库容 (万方) |
下游影响 |
铁路、公路、场、镇、工矿区、机场等 | |||||||
升钟水库 |
大型 |
南部升水 |
嘉陵江 |
1756 |
79.0 |
133900 |
|
高坪磨尔滩 |
中型 |
班竹 |
嘉陵江 |
26.5 |
27.5 |
1119.62 |
城区318国道、广南公路、通讯光缆、10万人及10万亩农田 |
蓬安大深沟 |
中型 |
济渡 |
嘉陵江 |
21 |
34.1 |
1051 |
四道318线、场镇1个、土地103亩、人口8万人 |
营山幸福 |
中型 |
福源 |
嘉陵江 |
45.2 |
31.68 |
3768.0 |
达成铁路、县、乡公路6条、省道1条、人口17万、乡、城镇5个 |
仪陇思德 |
中型 |
柳垭 |
嘉陵江 |
106 |
52.4 |
4170 |
电站3处、场镇2个、公路3公里、学校2所、耕地2.5万亩、线路10公里 |
阆中石滩 |
中型 |
石滩 |
嘉陵江 |
31.9 |
51.9 |
3205 |
石滩场镇5000人、0.5公里乡级公路、耕地4500亩、5座电站 |
南部八尔滩 |
中型 |
大埝 |
嘉陵江 |
20.3 |
23.5 |
1657 |
受淹人口12万人、房屋89万M2、省道市区、乡村公路3段47公里、场镇4个、桥17座 |
西充红旗 |
中型 |
双洛 |
嘉陵江 |
1732 |
28.264 |
1100 |
双洛、双江、中海等场镇和西充—盐亭公路 |
沙溪电站 |
中型 |
阆中沙溪 |
嘉陵江 |
61569 |
5600 |
阆中城区、沿江群众 | |
金银台电站 |
中型 |
阆中七里 |
嘉陵江 |
67694 |
17 |
1665 |
公路10公里,厂矿1个,沿江群众 |
红岩子电站 |
中型 |
南部南隆 |
嘉陵江 |
68847 |
25 |
7667 |
南部县城、沿江群众 |
新政电站 |
中型 |
仪陇新政 |
嘉陵江 |
69403 |
42 |
3230 |
蓬安金溪及沿江群众 |
金溪电站 |
中型 |
蓬安金溪 |
嘉陵江 |
73441 |
29 |
14500 |
金溪镇、蓬安县城 |
马回电站 |
中型 |
蓬安马回 |
嘉陵江 |
74645 |
21 |
9132 |
凤仪电站、青居、小龙门站站及群众 |
凤仪航电 |
中型 |
高坪凤山 |
嘉陵江 |
74722 |
39 |
6640 |
龙门镇、搬罾镇、小龙门电站 |
小龙门航电 |
中型 |
舞凤小龙 |
嘉陵江 |
75810 |
25 |
4369 |
南充市、嘉陵、顺庆、高坪、青居电站 |
青居电站 |
大二型 |
嘉陵李渡 |
嘉陵江 |
76750 |
45 |
7510 |
高坪、顺庆、嘉陵、东西关电站 |
顺庆区桂花 |
小一型 |
桂花 |
嘉陵江 |
7.5 |
20.24 |
377.28 |
危急1000余人安全 |
顺庆万福桥 |
小一型 |
金台 |
嘉陵江 |
3.0 |
14.5 |
144 |
危急公路 |
顺庆龙城院 |
小二型 |
金台 |
嘉陵江 |
0.8 |
7.5 |
42 |
危急公路 |
高坪区为民 |
小一型 |
长乐 |
嘉陵江 |
1.6 |
15.41 |
103.447 |
0.4万亩农田,0.5万人安全 |
高坪岩凤沟 |
小一型 |
石圭 |
嘉陵江 |
4.2 |
22.647 |
133.44 |
新场、土门场镇及石圭,新场土门三个镇乡的1.5万亩耕地0.7万人口 |
高坪区新桥 |
小一型 |
隆兴 |
嘉陵江 |
3.075 |
22.12 |
133.8 |
影响318四道4公里处,高坪城区和青莲镇1万人安全 |
高坪区北山 |
小一型 |
青莲 |
嘉陵江 |
1.15 |
14.24 |
113.25 |
1公里处广南高速公路,1.5公里318国道,高坪城区和青莲1万人安全 |
西充县八一 |
小一型 |
多扶 |
嘉陵江 |
18.18 |
19.9 |
137 |
多扶镇场镇及212国道 |
西充大欠沟 |
小一型 |
同德 |
嘉陵江 |
1.68 |
13.46 |
187 |
西充-谢洪公路及同德场 |
西充县大鹏 |
小一型 |
双江 |
嘉陵江 |
1.24 |
19.67 |
132 |
双江、中海场西充至双江公路 |
南部县上游 |
小一型 |
碾盘 |
嘉陵江 |
10.54 |
25 |
466 |
受淹人口2.2万人,房屋55万M2,耕地1.94万亩,省道县乡公路2段33公里,桥6座 |
南部县光辉 |
小一型 |
桐坪 |
嘉陵江 |
1.6 |
14.2 |
107 |
受淹人口4760人,房屋6280间,耕地5240亩 |
南部徐岸河 |
小一型 |
龙凤 |
嘉陵江 |
49.75 |
12 |
195 |
|
阆中市三合 |
小一型 |
朱镇 |
嘉陵江 |
2.58 |
20.4 |
124 |
2个村8个社700人,耕地1800亩 |
阆中市团结 |
小一型 |
妙高 |
嘉陵江 |
1.55 |
28.4 |
116 |
耕地500亩,妙高场 |
阆中市新华 |
小一型 |
云台 |
嘉陵江 |
42.5 |
11.53 |
294.9 |
农户60户200人,农亩300亩,发电站1个 |
蓬安县福德 |
小一型 |
福德 |
嘉陵江 |
3.43 |
19.6 |
119 |
蓬渠公路,2个场镇,农田3.1万亩,人口43余人 |
蓬安县新河 |
小一型 |
新河 |
嘉陵江 |
5.05 |
22.7 |
171 |
蓬渠公路3公里,农田3.2万亩,人口4.5万人 |
蓬安幸福沟 |
小一型 |
罗家 |
嘉陵江 |
6.02 |
18.6 |
344.2 |
国道318线4公里,2个场镇,3个乡镇近10万人 |
仪陇刘家沟 |
小一型 |
碑垭 |
嘉陵江 |
3.78 |
18.2 |
142 |
公路1公里,复兴场镇1个学校3所,人口15650人,耕地1万亩 |
仪陇县红旗 |
小一型 |
回春 |
嘉陵江 |
2.091 |
20.69 |
128.8 |
人口2470人,耕地3500亩,公路5公里,线路3.5公里 |
嘉陵区花园 |
小一型 |
八角 |
嘉陵江 |
2.0 |
10.7 |
119.6 |
公路3条,铁路1条,人口5600人 |
嘉陵雷火观 |
小一型 |
一立 |
嘉陵江 |
2.9 |
10.5 |
221.2 |
公路1条,铁路1条,场镇1座,人口3000人 |
营山县茶盘 |
小一型 |
荼盘 |
嘉陵江 |
9.12 |
27.9 |
524.0 |
场镇8处学校10处,县、乡村公路15条,人口5.8万人 |
营山木高桥 |
小一型 |
木顶 |
嘉陵江 |
11 |
22 |
620.0 |
|
营山县盐井 |
小一型 |
东升 |
嘉陵江 |
7.2 |
25.0 |
414.10 |
达成铁路,营渠公路,骆柏公路,场镇6个,人口3万 |
附件5
嘉陵江高水位洪水传播时间表
(单位:小时)
略阳 |
|||||
15 |
新店子 |
||||
32~33 |
16~17 |
苍溪 |
36 |
20 |
3~4 |
河溪 |
||
51 |
36 |
19~20 |
16 |
南充 |
|
66 |
51 |
33~34 |
31 |
15 |
武胜 |
附件6
防洪特征水位表
名称 |
河系 |
江河 名称 |
水位断面 |
水位 (米) |
流量 m3/s |
应汛期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阆中市华光楼 |
356.5 |
1420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阆中市华光楼 |
357.2 |
15900 |
8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南部航管站 |
334.3 |
12100 |
4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南部航管站 |
336. 2 |
15800 |
约5年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嘉陵江大桥 |
319.5 |
1630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嘉陵江大桥 |
321.3 |
2010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蓬安财神楼 |
298.6 |
1640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蓬安财神楼 |
299.8 |
2050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南充市靖江楼 |
270.8 |
17700 |
约5年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南充市靖江楼 |
272.3 |
2020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金银台水文站 |
346.5 |
1630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金银台水文站 |
348.2 |
2040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金溪水文站 |
306.5 |
1620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干流 |
金溪水文站 |
308.7 |
2060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东河 |
清泉水文站 |
363.6 |
658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东河 |
清泉水文站 |
364.6 |
8540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西河 |
建设水文站 |
54.1 |
203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西河 |
建设水文站 |
56.3 |
2870 |
10 |
警戒水位 |
涪江 |
消水河 |
营山城区 |
317.4 |
181 |
5 |
保证水位 |
涪江 |
消水河 |
营山城区 |
318.1 |
256 |
10 |
警戒水位 |
嘉陵江 |
虹溪河 |
西充江龙桥 |
326.1 |
230 |
5 |
保证水位 |
嘉陵江 |
虹溪河 |
西充江龙桥 |
327.00 |
32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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