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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9楼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817-2667099

机构职能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协调衔接驻军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立法计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四)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科。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市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五)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按照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七)水旱与地震地灾救援科。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综合协调与监管科。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救灾与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二)综合督查与调查统计科。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做好上级安全生产督查、 检查、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市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全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宣传训练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四)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统筹做好国家、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和巡查的相关工作, 负责对发现问题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科。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十六)规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市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十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和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宣传训练科、人事科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