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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3-21 17:28 | 来源:仪陇县司法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面对各类挑战,仪陇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仪陇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仪陇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1年,仪陇县紧扣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为推进“三个示范县”建设、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政府职能深入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事项清单,截止2021年8月底,仪陇县依申请服务事项1440项,其中实现“马上办”事项1259项,“网上办”事项1440项,“就近办”事项220项,“一次办”事项1440项,“自助办”事项105项。持续推进审批提速,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APP应用,执行企业开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企业开办时限压减至0.5个工作日;强化建设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审批联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限压缩至54个工作日。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仪陇县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58项(县本级251项,下放、委托至乡镇7项)。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仪陇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抽查事项403项,其中单部门抽查事项340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63项,一般检查事项371项,重点检查事项32项,均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全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1次,涉及市场主体1130户,抽查检查信息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3.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便民服务“村接件、乡审核、县审批”三级联动审批服务模式,仪陇县公安局在金城镇、马鞍镇设立公安政务分中心,群众可就近办理交管、出入境、治安等91项事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1.有效规范行政决策。坚持“三不原则”,凡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程序的,不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凡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作决策。坚持“三方会审”,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集体讨论决策前都必须提交纪委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审计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实现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招商引资协议、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率三个100%。坚持“三个一律”,凡重大经济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一律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以个人签批、会签或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等方式代替。全年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193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0份;及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引资等事项145件次;及时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以组织变革带动效能提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建成“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全流程闭环式管理。以问题导向倒逼执法规范,扎实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和执法案卷交叉互评互鉴活动,切实解决城市管理、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以理念变革推进执法创新,在交通、海事、运管等领域大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以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提升,组织495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持续举办仪陇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行政执法理论及业务知识考试,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3.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助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作用,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公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和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承担乡镇(街道)涉法事务的法律服务,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协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三)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均超过95%。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全天候畅通“12345”政府热线、书记县长信箱、网站留言栏等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人民群众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关切。

2.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严防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权力滥用。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性住房配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项目等重点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栏,集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调解等内容予以公示。

(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有效

1.强化行政复议化解。印发《仪陇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召开仪陇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自2021年7月1日起,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调整充实县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健全完善复议委员会运行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专家咨询、案件通报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公开性、透明性和公正性。规范化打造行政复议受理室、审理室、听证室等办案场所200余平方米,强化工作保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办结13件,撤销或确认违法0件。

2.积极参与诉讼化解。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举证、答辩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年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办结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

3.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县乡村调解组织全覆盖,成功打造“李二嫂聊天室”等15个品牌调解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治重化积”行动,探索创建“无诉社区(村社)”。全年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900余件,协议履行率达到98%;成功调解重大医疗纠纷案件13件,达成赔偿额近20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3个,“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

(五)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全面落实

1.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关键和重点,纳入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和督察考核内容。印发《仪陇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仪陇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系列文件,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落实。

2.提高能力保障。坚持不懈实施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工程,组织153名领导干部集中接受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各级各部门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400余次,依托张思德干部学院对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提拔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仪陇县4345名工作人员报名参考,及格率99%。

3.营造环境保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反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完成金鱼塘法治公园改造升级,在永乐、复兴等11个乡镇(街道)打造完成20个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院坝、法治长廊);在县交通主要干线沿路设立大型立柱广告7幅,在县城公交站台设立宣传展板42处,同时充分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宣传横幅标语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4.树立法治品牌。举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法治日报、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等16家中省市县媒体参加,深入宣传报道仪陇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仪陇县坚持政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打造法治护航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做法先后被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等中省媒体专题报道。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仪陇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不少“短板”,主要是:

(一)法治素养和能力提升方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

(二)“放管服”改革方面。相较于先进地区,仪陇县在改革力度和深化举措上还有差距,集约高效的政府管理治理体系还未充分形成。

(三)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还有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用不够明显,考核指标体系需要优化完善,考核结果运用需要拓展深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要求的通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推动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公开制。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紧扣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这一工作重心,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仪陇县“十大行动”之一,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30余次,对创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强力推进。

(二)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政府工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保障政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为抓手,着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日益提高。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保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发生不尊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形。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夯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保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仪陇县将紧紧围绕市委“三大发展战略”、“八项重点工作”目标,紧扣仪陇县“125”发展战略思路,聚焦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为建设“老区振兴、红色旅游、美丽乡村”示范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科学修订规划。结合仪陇县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法治仪陇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仪陇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仪陇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规划。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树立守法诚信政府形象。

(三)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科学谋划完善《仪陇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深化“法律七进”。

(四)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持续巩固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对标补短,全力准备示范创建第三方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力争成功创建成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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