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分工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366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电话

0817-2332091

机构职能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44月,是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挂有南充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的牌子。是四川大学、川北医学院及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依法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共职能。

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与质量管理科、信息与宣教科、急性传染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性病艾滋病防控科、结核病与地方病防控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科、职业病与辐射健康危害防控科、营养与食品健康危害防控科、环境健康危害防控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预防医学门诊部共16个科室。现有职工10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4%,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7人,大学本科学历55人,大专学历32人;专业技术人员占82%,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0人,初级职称40人。机构总面积为8461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436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4100平方米,P2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200平方米。设有理化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食品检测室、流感检测室、血清学检测室、病媒生物室、结核病实验室、艾滋病检测室等。中心现有仪器设备598台件。其中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21台件,进口仪器设备195台件。中心设备配置满足开展包括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食品接触与包装材料在内的10大检测类别533个检测项目。共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辐射安全许可、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共7个服务资质。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卫健委直接关怀和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下,以科学防病、规范管理,服务社会为理念,按树形象、争一流、促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制。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履行疾病控制机构职责,狠抓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强化疫情报告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疾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普及健康教育、及时处理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先后获得卫生部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计划免疫工作先进集体职业卫生先进集体公共场所监测先进集体、南充市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创建省级卫生先进集体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单位名称: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366

公开电话:0817-2332091

监督投诉电话:0817-2601668

电子邮件:nanchongjk@ncfjbyfkzzx.onexmail.com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对应省疾控中心: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市卫计委:办公室。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13(含专职驾驶3人,不含基本建设管理人员)。

1.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建立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起草中心行政事务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类综合性文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编撰中心大事记、史志,开展综合调研;

3.负责统筹管理中心各类会议,组织办理、记录中心领导办公会、中心主任办公会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负责督查督办会议的决定、决议、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完成中心目标管理各项指标,组织中心绩效目标考核;

5.负责中心发文审核、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工作;

6.负责中心基本建设、物质设备的采购供应、设施设备维修、资产管理、车辆调派、职工食堂与接待统筹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中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办公系统管理等工作,参与中心门户网站管理;

8.负责中心总值班的安排和协调,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工作;

9.负责中心车辆维护,驾驶和运行保障。

科室负责人:吴涛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17-2332091

(二)财务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计划财务与审计处。领导职数:1,岗位职数:4。

1.负责制定与完善中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含工会财务)工作;

3.负责中心各项经费的预算执行与监督;

4.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工作;

5.负责中心人员薪酬、福利发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费等的扣缴;

6.负责中心支票、发票等财务票据的管理;

7.参与中心内部控制管理,负责财务会计控制相关工作;

8.负责中心内部相关经济统计工作;

9.负责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唐嫚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55151

(三)人事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人力资源处、党办、监察处、离退休管理处,市卫计委:人事科。领导职数:1,岗位职数:5(含群团统战1)。

1.组织制定中心人才发展、党建、党风廉政规划、计划,以及中心人事、党务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和经办中心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进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职工考核、任免奖惩、评先评优、福利薪酬、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出国出境政审、请(休)假等事务工作;

3.负责承办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公开、党员管理、对口帮扶、援外、脱贫攻坚等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中心党总支会议,督查督办中心党总支的决定、决议、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5.负责中心政治、业务学习和党团工妇活动计划安排,承办政治学习和党团工妇活动的组织和督促检查;

6.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管理和服务,处理有关日常事务工作,联系协调离退休支部、工青妇、民主党派工作;

7.负责编制、人事、劳资、党务等统计工作;

8.负责中心职工人事档案、廉政档案的建立、归集整理和保管;

9.负责人事、党务信息编写、报送工作;

10.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负责人:黄毅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13056

(四)业务与质量管理科(应急办、内控办)


对应省疾控:科研培训与质量管理处、业务管理处(应急办);市卫计委:政策法规与科教科、应急办。领导职数:1,岗位职数:4。

1.负责中心业务工作的管理,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起草中心业务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中心疾病疫情爆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组织、协调、调度,统筹管理疫情值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组建应急队伍,管理应急储备物质,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

4.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报告和评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讨论等工作;

5.负责中心科研课题的立项、成果、报奖及日常管理,组织中心学术活动及公开发表论文的管理,统筹管理中心各类专家库;

6.负责统筹管理中心业务技术培训,承办中心综合性培训;

7.负责外来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

8.负责中心质量管理、内审工作,受理客户检测质量的抱怨与投诉;

9.统筹协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在中心的贯彻实施和法制宣传,承担中心推进依法办事、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中心职工法制档案的管理。

科室负责人:孙青松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01668

  (五)信息与宣教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信息所、健康教育所。市卫计委:宣传科;领导职数:1,市健教所领导职数:1,岗位职数:7。

1.负责全市网络直报系统运行、管理与技术指导;

2.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全市传染病监测信息,开展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提出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3.负责中心局域网的技术指导、日常维护与管理,负责中心门户网站的维护与管理;

4.协助市卫计委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参与健康促进公共政策的制定、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健康影响的评估;

5.负责制订中心疾病防控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管理与评估,健康教育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传播媒介制作与大众传播健教;

6.负责策划、组织和协调中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中心相关部门开展季节性疾病综合防控、重大卫生日等大型宣传活动;

8.负责中心重大事件的音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中心各类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及电子期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9.负责中心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协调处置。

科室负责人:赵朝珍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31210

(六)结核病与地方病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10。

1.负责拟定全市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2.组织实施全市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3. 负责指导或组织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疾病爆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检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市结核病疫情资料;

5.负责全市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

6.开展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科学研究;

7.负责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知识的咨询、宣传,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8.负责病媒生物防控、消杀灭工作、创卫本底资料提供及技术指导;

9.负责结核病痰检、药敏实验,病媒生物标本室管理。

本科室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主要指:结核病、麻风病、疟疾、黑热病、碘缺乏病、地氟(砷)病、吸虫病、原虫病、线虫病、绦虫病,以及媒介生物监测。  

科室负责人:田洪瑞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10808

(七)营养与食品健康危害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安全所,领导职数:1,岗位职数:4。

1.负责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2.开展食品污染状况与营养状况及相关疾病监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预警机制;

3.开展营养专题调查,掌握全市居民的营养状况,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

4.负责收集、分析食品安全和营养的相关信息,为卫生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对全市疾控系统的食品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6. 参与制定和修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开展应用研究;开展营养与食品安全领域的地区合作与交流。

科室负责人:张明洪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26030

(八)急性传染病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控科,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7。

1.负责拟定全市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2.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预防控制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3. 负责指导或组织急性传染病疾病爆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急性传染病监测、预测、专题调查;

5.负责全市急性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6.研究急性传染病的分布,探讨疾病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

7.负责急性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咨询、宣传,开展急性传染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本科室负责的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炭疽、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伤寒与副伤寒、猩红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流行性乙型脑炎、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感冒、不明原因肺炎、突发新发传染病。

科室负责人:赵林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28775

(九)免疫规划科(市基本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办公室)

对应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省基本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6(不含其他基本公卫指导单位抽调人员)。

1.负责起草全市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组织实施;

 2.负责一类、二类疫苗和注射器的计划、分发及使用管理;

3.负责制订冷链设备装备、更新和运转计划,指导全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并进行督导、分析、评价和反馈。

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组织对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以及参与和指导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事件的处理;

6.负责全市免疫规划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对收集的免疫规划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报告和反馈;

7.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及有关疫苗应用效果的观察与研究;

8.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业务指导、工作督导、考核与培训;

9.负责预防接种、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科室负责人:唐伟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02662

(十)性病艾滋病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5。

1.负责拟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控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3.负责指导或组织性病/艾滋病疾病爆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病/艾滋病监测、预测、专题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性病艾滋病疫情资料;

5.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控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

6.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控科学研究工作;

7.负责性病/艾滋病防控知识的咨询、宣传,开展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科室负责人:张芹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25654

(十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6。

1.负责拟定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划、计划、控制策略和建议等;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评估实施质量和效果;

3.负责伤害及死因监测,精神卫生和口腔卫生管理监测;

4.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死因)监测、预测、专题调查;

5.负责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

6.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学研究;

7.负责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工作督导、考核与培训;

8.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识的咨询、宣传,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科室负责人:杨千三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187844

(十二)环境健康危害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环境与学校卫生消毒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6。

1.负责制定与环境卫生和健康相关产品安全相关的监测与防控计划,为政府提供环境卫生决策咨询;

2. 负责为环境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健康危害进行调查,指导并参与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理;

3.负责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化妆品、消毒药(械)、学校及公共场所等与环境卫生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干预;

4.负责承担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洁净厂房、层流洁净手术部等洁净场所现场检测和卫生学评价,新、改、扩建工程预防性公共卫生学评价;

5.负责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传染病疫源地消毒效果检测与评估;

6.负责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

7.负责收集并向社会提供相关的环境卫生信息、预防保健咨询,参与社区环境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8.负责辖区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与卫生学评价;

9.开展环境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10.负责全市相关专业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考核与培训。

科室负责人:苟铁军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45094

(十三)职业病与辐射健康危害防控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职业与辐射卫生所、毒理检验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5。

1.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以及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并参与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负责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5.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考核与培训;

6.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科学研究;

7.承担全市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的现场监测工作。

科室负责人:闫刚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790892

(十四)预防医学门诊部

对应省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17(含美沙酮门诊安保人员3人)。

1.负责相关疾病的预防医学诊疗及咨询服务;

2.负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办证、职业性健康检查、学生健康检查、特殊人群健康检查;

3.承担职业病的诊断,负责职业病诊断管理工作;

4.负责二类疫苗预防性接种工作;

5.美沙酮维持治疗;

6.负责中心职工健康体检、计划生育等工作;

7.适时开展其他预防医学门诊业务。

科室负责人:杨帆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53842

(十五)理化检验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7。

1.负责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理化检测检验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的检测检验任务;

2.负责相关疾病预防控制监测的理化检验工作;

3.负责中毒、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理化检验工作;

4.组织市级理化检验质控活动;

5.负责全市理化检验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

6.开展理化检验科学研究。

本科检测检验项目:水质、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职业卫生、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生物材料等检品中铁、锰、铜、锌、氯化物、三氯甲烷、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量、兽药残留量、尿素、甲醛、氨、铅、氮氧化物、色素、尿碘、血铅等300余项理化指标。

科室负责人:罗靖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225472

(十六)微生物检验科

对应省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所,领导职数:2,岗位职数:14(含相关健康检查支持2岗)。

1.负责健康相关产品(样品)的微生物检测检验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样品的检测检验;

2.负责相关疾病预防控制的实验室微生物检验工作;

3.负责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微生物检验工作;

4.负责本科涉及的病原菌(毒)种库的管理、传代和保藏;

5.负责制定重点传染病防控规划、监测计划和防控技术方案中的微生物检验部分;

6.负责全市相关微生物检验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与培训,组织省级微生物检验质控活动;

7.开展微生物实验科学研究。

本科检测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食品、医院感染、一次性卫生用品、公共场所及游泳池水微生物相关项目检测;艾滋病确证、CD4细胞及病毒载量检测;血清学抗体检测(HIV、麻疹、风疹、甲肝、戊肝、乙脑等);梅毒血清学抗体检测(只涉及项目工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部分项目检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卫生体检部分项目检测;流感病毒培养(细胞、鸡胚)、核酸检测(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寄生虫镜检等。

科室负责人:李天蓉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817-260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