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地址

南充市滨江北路3段112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

0817-2252971

机构职能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推进投资促进、会展博览、区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等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城合作;推动全市会展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督促指导;负责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涉港澳事务,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指导全市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指导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内部审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合作规划科。参与起草全市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会展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拟订全市投资促进规划,参与拟定区域经济合作规划。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及网站建设。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包装、推介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督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市签约落地招商引资项目及到位资金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招商项目奖补激励机制。

(四)外事科。负责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市外事工作,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负责市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有关事宜。负责拟订年度出访计划,承办本市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审核(审查)和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报批、缔结、联系和合作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涉外安全、涉外经济和外事干部短期培训等工作。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的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来南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南签证邀请函办理。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和涉外活动。参与境外捐赠援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援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监督。参与重大博览会展及招商活动的外事接待、文电翻译等工作。

(五)外资管理科(国际合作科)。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建立国外招商网络。承担我市与国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促进共建国别园区及特色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六)港澳事务科(国内合作科)。负责制定涉及港澳事务的政策规定,推进川港澳合作机制落实。参与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合作规划。负责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报批。归口管理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民间机构交往合作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因公来我市的邀请,参与接待工作。参与推进境内相关区域合作,承担境内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南商返乡发展。

(七)活动博览科。参与拟订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博览事务的政策措施。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制定全市重大会展活动方案、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会展及投资促进推介活动。

(八)市外事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翻译工作;负责市级重大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实职厅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信息咨询服务及外事活动礼宾礼仪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外事礼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交流、合作项目信息收集工作;积极开展国(境)外招商服务工作。

(九)市南渝经济合作联络服务中心。负责与重庆及周边区域合作,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收集、分析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加强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等工作;负责联系省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指导联系我市相关县(市、区)驻渝办事处工作;负责联系在渝的省、市异地商协会,做好招商引资和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络外国驻渝领馆、驻渝经贸机构,做好外事交流及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在渝乡友联络服务及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