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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26-0095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南充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5-27
发布日期
2026-05-29
文号
南府函〔2026〕51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仪陇县福临乡柏林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 2026-05-29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仪陇县、西充县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仪陇县福临乡柏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仪府〔2026〕4号)、《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仁和镇龙滩河过江楼、东太乡庙子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西府〔2026〕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仪陇县福临乡柏林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撤销保护区后,仪陇县要确保福临乡居民饮用水正常供应,保证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二、原则同意撤销西充县撤销仁和镇龙滩河过江楼、东太乡庙子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撤销保护区后,西充县要确保仁和镇、东太乡居民饮用水正常供应,保证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三、请仪陇县、西充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此复。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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