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搜服务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南充市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26-0076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南充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4-22
发布日期
2026-04-22
文号
南府函〔2026〕39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仪陇县2026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时间: 2026-04-22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仪陇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仪陇县2026年第1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仪府〔20261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县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同意你县铜鼓乡青云社区1组集体农用地1.6601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6601公顷,园地0公顷,林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你县2026年第1批次集体建设用地。

请你县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建设用地审批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由你县负责落实。

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内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仪陇县2026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64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13000012 | 蜀ICP备05029665号-1 |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