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南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规定,经报司法厅复核同意,市政府决定聘任岳剑等同志为第四届南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五年。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岳 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龙朝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彬 市司法局局长
刘 远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委 员:佘朝敏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成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丁健康 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
胡晓勇 市贸促会副会长
龙志芳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傅晶晶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院长
谭俊林 南充市律师协会会长
秘书长:佘朝敏(兼)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政府网站
市(州)政府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频道)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13000012
|
蜀ICP备05029665号-1
|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