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77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南充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积极抢占人工智能产业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列入省级(含)以上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拨或省拨经费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成功验收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市、县(市、区)各级政府设立人工智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二、支持大模型研发应用。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模型研发应用,对通过国、省人工智能登记备案的大模型,按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
三、支持购买算力服务。将企事业单位购买算力服务纳入创新券兑付范围,按不超过年度购买算力服务实际支出费用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
四、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对企业上年度投入并用于人工智能的研发经费,按照研发经费相关补助政策补助。对获得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称号的,按当年相关政策补助。
五、支持招大引强引优。对实际投资1.5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核心部件、基础软件、算力设施和人形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标注等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费)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对成功招引属于省、市人工智能产业链招引重点目标企业目录的优质企业,在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中给予定向支持。支持优质数据基础产业企业来南充落户。
六、支持建设创新平台。对新获得认定或备案的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按中央财政资金奖补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1后补助,按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后补助。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建设运营算力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等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对于产生实际收入的,经评审择优,按不超过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
七、支持打造智能应用场景。支持企事业单位提供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及服务,围绕智能制造、城市治理、公共安全、政务、农业、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物流等领域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对于经择优评定的应用场景项目,落户本地的产品(服务)供给方或采购方按不超过总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后补助。
八、支持产业人才引育。鼓励人工智能链上企业、数据基础产业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严格按照南充相关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兑现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按照有关人才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人才实训(实习)中心。
本文件有效期3年,自2025年4月3日起施行。政策措施所涉及奖补标准,根据当年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因素,在前述上限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本文件实施期间如国、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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