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236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6年政府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南充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安排》,现对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政府立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紧扣南充发展实际,稳中求进推动政府立法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
制定项目2件,即南充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调研项目1件,即南充市地下管网管理条例(名称暂定)。
(一)地方性法规起草项目
项目名称:南充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前
(二)市政府规章起草项目
项目名称:南充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前
(三)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
项目名称:南充市地下管网管理条例(名称暂定)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广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立法计划实施工作。起草(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立法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法规草案送审稿。不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二)增强立法实效。起草(牵头)部门要加大论证和协调力度,力争把主要制度设计、重点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依法做好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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