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南充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2.2成员单位职责
2.3工作机制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3.2监测预报
3.3预警信息发布
3.4预警转换和结束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4.2分级应对
4.3先期处置
4.4响应启动
4.5响应行动
4.6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4.7响应终止
4.8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通信交通保障
5.2应急队伍保障
5.3物资及资金保障
5.4社会治安保障
5.5宣传、培训和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
6.2监督检查
6.3责任与奖惩
6.4预案解释
6.5预案生效时间
7附件
7.1处置流程
7.2工作编组及职责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要求,科学、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等工作。南充市属于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热、水的时间分布与农作物生长发育同步,气候适宜性较好;气候特征为:春早、夏长、秋短、霜雪少、冬暖,全年无霜期285—328天;年平均气温15.6—17.3℃;月平均气温最低:3.5℃ ;日极端最低气温:-5.7℃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农、林、牧、渔业等遭受较大损失;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气等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实行科学救援,落实保供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4.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各部门(单位)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传播链,尽最大可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1.4.3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防减救灾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1.4.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省上牵头,市、县(市、区)配合,共同开展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较大和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市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作为主体,牵头开展应对处置,省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市防减救灾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市防减救灾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市防减救灾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市防减救灾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减救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减救灾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市防减救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成品油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
5.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学校和校区安全,有序组织学生
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停课等措施;配合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6.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
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阻塞等情况。
7.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
时实施临时救助;负责组织协调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省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
术保障工作。
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协同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核定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11.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
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12.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
产生活用水需要;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13.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低温雨雪冰冻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国有农场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渔业等受灾情况。
14.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
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林业受灾情况。完成市防减救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5. 市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
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供应等工作。
16.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A级旅游景区
做好抢险救援救灾和防灾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督促A级旅游景区临时关闭;督促和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宣传引导、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景区游客滞留等情况。
17.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18.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19. 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属监管企业积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21. 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
布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22. 省通信管理局南充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营运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抢险救援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通信中断等情况。
23. 团市委:根据灾区需求,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24. 市红十字会: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
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25. 南充金融监管分局:负责指导辖内保险公司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26.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市防减救灾委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7. 南充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
28.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第九支队:负责参与抢险救援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29. 国网南充供电公司:负责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救灾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灾情况。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防减救灾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工作机制
2.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
2.3.2会商研判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
根据总体气候趋势预测,每年11月底前,对全市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综合分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发送;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每月月末对下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编制分析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发送。
(2)预警会商机制
当市级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向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发送研判结果。
(3)灾中研判机制
灾害发生后,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分析研判灾情,了解应对处置情况,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2.3.3灾情报送机制
(1)灾情报送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遇到突发险情、灾情,灾区各部门(单位)应立即按行业归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本级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的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并做好续报工作。
(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农林牧渔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房屋倒塌及严重损坏情况,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等。
(3)灾情报送时限
灾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接报后1小时内向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提交终报。
2.3.4信息发布机制
(2)分级发布机制。省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统一发布重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统一发布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并征求市政府新闻办意见。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由灾区县(市、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审核发布。
(3)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防减救灾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 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 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区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
5. 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 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2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3发布途径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新闻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机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3.4预警行动
(1)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调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应急值守、会商研判、隐患排查、队伍物资装备准备等防灾减灾工作。
(2)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应急管理、气象、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强监测和管理,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及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做好防御工作。
(3)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任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灾害预警信息有关要求,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5预警转换和结束
预警级别可根据气象预报、监测和影响危害情况逐步升(降)级。超过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低温雨雪冰冻险情、灾情,预警结束。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灾害等级 类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预警 |
市气象台连续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红色预警。 |
市气象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红色预警。 |
市气象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橙色预警。 |
市气象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黄色预警。 |
交通运输 影响情况 |
高速或国省干道中断,抢修处置时间超过48小时; 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列车无法正常运行; 民航中断,机场长时间关闭,航班全部取消。 |
高速或国省干道中断,抢修处置时间超过24小时; 铁路干线或高铁中断,当日列车班次大量取消或延误; 民航部分中断,主要机场关闭,当日航班大量取消或延后。 |
市内公路干道受阻或中断24小时; 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延误或取消; 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 |
主要公路、铁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 |
100万人以上。 |
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
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
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
电力受损 |
发生南充市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发生南充市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发生南充市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
发生南充市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
通信中断 |
全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
市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 |
市内1个县(市、区)通信大面积中断 | |
因灾伤亡人数 |
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 |
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
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
其他情况 |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
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分级应对
重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防减救灾委扩大响应,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挥体系,视情增加副指挥长和成员单位,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防减救灾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任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防减救灾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受灾县(市、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防减救灾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防减救灾委视情派出指导组赴灾区监督和指导救灾工作。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处置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并通报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4.3先期处置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灾区各级防减救灾委、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重点设施维护抢修等先期处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邻近的人民政府视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援助。
4.4响应启动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应对工作。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建议,市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应对工作。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市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遇特殊紧急情况,报市防减救灾委主任批准。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上不启动响应。
4.5响应行动
4.5.1启动一、二级响应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一级响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二级响应)全面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导应对处置工作。
(2)市防减救灾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编组(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要素供应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迅速全力开展工作。
(3)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与专家集中办公,了解受灾、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等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研究人员、物资和工具的调动部署,并将实时灾情信息和应对处置进展上报市委、市政府。
(4)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处置工作。灾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送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
(5)灾区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排查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判发展趋势,尽早启动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送研判情况,严重灾情向市防减救灾委申请协调专业救援队伍紧急处置。
4.5.2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由市防减救灾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全面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赶赴受灾严重的地区指导应对处置工作。
(2)市防减救灾委视情启动“6+N”工作编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准备。
(3)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与专家集中办公,了解受灾、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等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研究人员、物资和工具的调动部署,并将实时灾情信息和应对处置进展上报市委、市政府。
(4)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市防减救灾委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处置工作。灾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送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
(5)灾区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排查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判发展趋势,尽早启动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向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报送研判情况,严重灾情向市防减救灾委申请协调专业救援队伍紧急处置。
4.4.4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市防减救灾办主任组织省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和地方召开会商调度会,跟踪掌握灾情险情等信息,研判防灾救灾形势,针对性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地方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2)市防减救灾委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督促指导救援救灾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变化,市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加强行业领域内调度指导,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调派抢险救援力量,支持受灾地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调拨应急抢险救灾物资。
(4)市防减救灾办强化值班,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会商,动态掌握灾情险情,为指挥决策提供支撑。督促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汇总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向市防减救灾办报送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情况。
4.6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市防减救灾委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二级应急响应时,“6+N”工作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6+N”工作组组长由各牵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6.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南充军分区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4.6.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南充军分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第九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95437部队、武警南充市支队、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4.6.3要素供应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信南充市分公司、移动南充市分公司、联通南充市分公司、铁塔南充市分公司、南充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城市市政设施的保障和维护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保障重要部门、灾区通信和电力畅通;负责灾害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4.6.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南充军分区、武警南充市支队、南充火车站、南充火车北站、南充火车东站、南充高坪机场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水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4.6.5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警南充市支队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6.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红十字会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6.7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设置。
4.7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启动应急响应机构宣布终止响应。
4.8后期处置
4.8.1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特别重大和重大灾害调查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单位)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归纳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较大和一般灾害调查评估由市人民政府和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防减救灾委办公室。
4.8.2救灾救助
灾后救灾救助工作由灾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对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灾救助,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灾区人民政府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救灾救助工作。较大和一般灾害救灾救助由市人民政府和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4.8.3救灾补偿
救灾过程中,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救灾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期间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调用和征用后造成毁损、灭失的,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救灾工作结束后,征调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相应补偿。
4.8.4恢复重建
灾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制定恢复重建方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实施给予指导,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5应急保障
5.1通信交通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建立灾区现场与各级指挥中心的应急通信联络,保障指挥中心和各部门间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恢复工作。广电部门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铁路和民航按照职能职责,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援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5.3物资及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5.4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5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6附则
6.1预案管理
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各县(市、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6.2监督检查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减救灾委领导下,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6.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6.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 .1处置流程
7.2工作编组及职责
分组 分工 |
综合协调组 |
救援救灾组 |
要素供应保障组 |
交通运输保障组 |
治安维稳组 |
医疗卫生组 |
其他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根据需要设置 |
成员 单位 |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南充军分区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南充军分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第九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95437部队、武警南充市支队、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信南充市分公司、移动南充市分公司、联通南充市分公司、铁塔南充市分公司、通服南充市分公司、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南充长途通信传输局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南充军分区、武警南充市支队、南充火车站、南充火车北站、南充火车东站、南充高坪机场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警南充市支队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和灾区县(市、区)政府 |
根据需要设置 |
工作 职责 |
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
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
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城市市政设施的保障和维护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保障重要部门、灾区通信和电力畅通;负责灾害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
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水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
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
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
根据需要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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