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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职能,突出重点,参与政务,参与事务,为领导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

2、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或上报的公文以及县政府领导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印制、分发等工作,搞好县政府明、密信息、电报的传输、办理及机要件的传输工作,做好县政府外网和县党政网文件的交换工作,加强印章管理和文件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3、深入基层、企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收集、整理、传递信息,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及时提出重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提出的有关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部门之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督察督办,独处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风会记、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7、负责县政府全局性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搞好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8、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9、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0、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有关的文、会、事。

11、加强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12、抓好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检查工作,搞好县政府机关大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

13、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14、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县金融办公室,县人防办公室、县外事台侨办公室、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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