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营山县老林木本油料片区等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营山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们关于审批营山县老林木本油料片区等5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营山县城乡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营山县老林木本油料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营山县小桥优质粮油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营山县绿水渔旅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营山县双流生态涵养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镇(乡)、村发展的空间指南,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将城乡融合片区着力打造成以发展粮油种植、农产品加工物流为主的城乡融合片区;将老林木本油料片区打造成以木本油料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区;将小桥优质粮油片区打造成以发展优质粮油、特色种养殖和农产品物流为主的现代农业发展区;将绿水渔旅融合片区打造成以发展规模养殖和清水湖生态旅游为主的渔旅片区;将双流生态涵养片区打造成以生态旅游、特色种养殖为主的生态涵养区。
二、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传导要求。到2035年,城乡融合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90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27.9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9.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3.9公顷以内;老林木本油料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680.43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660.4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6.12公顷以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小桥优质粮油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088.06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047.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1.17公顷以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绿水渔旅融合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041.91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01.5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40.4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9.81公顷以内;双流生态涵养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985.88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518.2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1.3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6.64公顷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发展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打造集约高效的建设空间,充分挖掘乡村存量用地潜力,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全面加强乡村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四、提升乡村国土空间品质。合理统筹片区建设用地规模,优化片区功能结构和布局。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构建镇(乡)、村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片区发展,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留住历史记忆,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乡村风貌。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实施中心镇与其他镇错位配置、相互补充,有效整合乡村现有各类设施,盘活利用闲置设施及其他用地,完善路、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均衡布局消防设施,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提升片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六、加强规划实施保障。营山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的刚性管控作用,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组织完成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按需编制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此复。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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