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国土工程和地质勘查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及从事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一)国土工程
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二)地质勘查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查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
(三)测绘地理信息
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包括5个子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测发〔2023〕26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等规定执行(详情见附件)。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初审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报送。
(四)复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单位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答辩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中(初)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答辩。申报工程师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组评议
评委会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会议评审
由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八)结果审批
职称评审结果按职称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公示、出文。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种类及份数
1.《南充市2023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名册》(见附件4)按专业分开报送,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5)一式二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称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3.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不少于1500字)。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推荐意见等);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证书(核对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称期间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的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详见评审基本条件);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任现职称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署名为第一作者,重复率不得大于30%)。
7.任现职称以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和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
9.个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一式一份。
10.个人诚信及评聘分开承诺书一式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
(二)材料审查要求
申报单位及地方人社部门对申报者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文件)及论文、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必须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封面贴上《南充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封面》(见附件6)。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A3小册子对折打印单独装订。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查询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文件)、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按顺序粘贴在首页背后。
3.其他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证书(文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复印件、公示材料和个人承诺书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和返还要求
1.各县(市、区)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市级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评审通过者,评审工作结束后返还《专业技术评审表》,其余评审材料除人社部门复核需要返还的外,一律销毁;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不再退回,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4.请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4号610室),联系人:王馨颖,联系电话:19567850927。
六、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从事工作选择申报(专业类别详见附件)。参加职称评审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应在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文件。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答辩费将另行通知缴纳。
附件:1.国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4. 南充市2023年度XX专业X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5.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6. 南充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封面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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