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08:58:26 | 来源: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自规发202298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2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土工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一)国土工程

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二)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测绘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自然资发〔20206号)、《四川省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测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等规定执行(详情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申报人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初审。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四)复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单位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答辩。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中(初)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答辩。对非国土和测绘专业以及评委会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组评议。评委会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会议评审。由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八)结果审批。职称评审结果按职称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公示、出文。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种类及份数

1.《南充市2022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名册》(见附件1)按专业分开报送,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称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3.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不少于1500字)。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推荐意见等);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证书(核对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称期间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的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详见评审基本条件);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任现职称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署名为第一作者,重复率不得大于30%)。

7.任现职称以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和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

9.个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一式一份。

10.个人诚信及评聘分开承诺书一式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核对原件)。

(二)材料审查要求

申报单位及地方人社部门对申报者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文件)及论文、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必须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封面贴上《南充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封面》(见附件3)。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A3小册子对折打印单独装订。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查询证明)、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文件)、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按顺序粘贴在首页背后。

3.其他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证书(文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复印件、公示材料和个人承诺书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和返还要求

1.各县(市、区)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市级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评审通过者,评审工作结束后返还《专业技术评审评审表》,其余评审材料除人社部门复核需要返还的外,一律销毁;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不再退回,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4.请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人员于2022102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4610室,联系人:刘洪楠,联系电话:13458258955;陈诚,联系电话:15881788188)。

六、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职称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1231日,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930日。

(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2.测绘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南充市2022年度××专业×级职称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5.南充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封面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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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国土技术员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国土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5.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

四、国土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相近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二)能力、业绩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国土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国土工程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国土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下列业绩或成果中的2项,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

1)作为参与人员完成1项及以上国土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创新或推广应用。

2)获厅(市)级及以上级别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参与人员(以获奖证书为据)。

3)作为参与人员完成县级以上国土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或管理政策研究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4)作为参与人员完成县级以上的国土工程项目调查、试验、监测;完成数据采集或者基础观测调查、资料收集分析、整理、数值计算。其技术成果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或通过验收。

5)作为参与人员完成镇()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整治、生态修复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并通过验收。

6)作为参与人员完成县级以上的国土工程的勘测、调查、评价、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技术方案、不动产测绘、确权登记、评估、评价、方案论证、技术标准规程、决策咨询技术报告

等专业技术文件工作,并经批准实施。

7)作为参与人员完成县级以上的国土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监测、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并通过验收。

8)作为参与人员完成县级以上的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等专业技术工作,并通过验收。

五、继续教育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提前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二)破格申报条件

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在国土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国土工程技术方面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创造利税500万元以上。

3.在国土工程专业领域内积极开拓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七、其他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国土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国土工程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八、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申报者。

(四)评委会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

九、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均包含本级。

(二)本条件中的“主持”是指课题(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者”、“主研人员”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关键性工作,或是某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参与人员”是指在项目(课题)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开展工作。

(三)经济效益,是指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

效益。“较高经济效益”是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四)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

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部级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市(厅)级奖励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地市级政府设立的科技奖项;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科技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不得将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五)国际知名奖项包括国际重大设计奖 IFIDEAG-Mark奖项。

(六)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

(七)专著译著是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八)专业刊物是指公开发行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

(九)“四大片区”是指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

十、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各类表彰、采纳、采用、认可、推广应用等,应提供正式的依据。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采纳、采用须提交采纳、采用的文件原件及发文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技术文件,是指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总结、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文本、规划设计图、工程方案、技术报告、科技研究报告,以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政策文件报告等技术文件。

(三)本条件为申报评审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的基本条件,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另行制定,但不得低于本申报评审条件。

附件2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五)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延迟至影响(处罚)期满次年,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满足条件后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

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延迟至影响

(处罚)期满次年,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满足条件后申报。

二、测绘技术员申报条件

(一)学历(学位)、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测绘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测绘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测绘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测绘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能力条件:

1.熟悉测绘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测绘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业绩和成果条件:

参与完成1项测绘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并通过验收。

三、测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学位)、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测绘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测绘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测绘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测绘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测绘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在测绘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在测绘技术岗位上工作满4年。

6.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测绘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二)能力条件

1.掌握测绘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测绘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测绘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测绘技术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业绩和成果条件

在获得技术员职称后,取得以下业绩成果,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

作为技术人员参与并完成1项测绘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并通过验收。

四、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学历(学位)、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测绘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

从事测绘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测绘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在测绘技术岗位上工作满4年。

6.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测绘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测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测绘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测绘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测绘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测绘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测绘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测绘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测绘专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业绩和成果条件

在获得测绘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并完成测绘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其他业务项目3项及以上,并通过验收。

2.获市(厅)级科技奖励2项及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5.参加完成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1项及以上,并已开始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1项及以上。

6.参加完成编写测绘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1项及以上,并经批准实施。

7.参加完成测绘规划工作2项及以上,或参加完成测绘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质检、监理等工作2项及以上。

8.参加完成测绘工程项目的生产运行管理的鉴定、分析、评价与论证等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或情报资料收集整编2项及以上。

9.在国际或国内学术交流会作技术报告1次及以上。

五、提前申报及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提前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

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二)破格申报测绘工程师评审条件

在测绘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由2名测绘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测绘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测绘技术方面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3.在测绘技术领域内积极开拓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参与国家重大测绘工程项目,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且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

5.中专学历,在野外测绘生产一线累计工作1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担任检查员、作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岗位6年以上的。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七、已取得工程系列中非测绘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取得该职称后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申报评审测绘专业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

八、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申报者。

(四)评委会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人员。

九、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主持”是指课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要参与者”、“主研人员”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关键性工作,或是某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参与”、“参与者”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开展工作。

(二)经济效益,是指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益。“较高经济效益”是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三)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市(厅)级奖励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地市级政府设立的科技奖;科技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不作为个人业绩材料。

(四)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五)专业刊物是指公开发行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

(六)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

(七)“四大片区”是指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

十、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各类表彰、采纳、采用、认可、推广应用等,应有正式的依据。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和证书;采纳、采用须提交采纳、采用的文件原件或发文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技术文件是指项目技术总结、项目建议书(报告)、项目(技术)设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科研报告、工程规划、设计大纲、专题技术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报告、生产技术报告、检查报告等。


附件3

南充市2022年度XX专业 X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名册

报送单位:                                专业名称                                      2022      

序号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任专业职务及审批时间

现任专业职

务聘任时间

专业职称

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发表论文篇数)

论文查重情况

毕业证书查询情况

参加继续教育时间

公示

情况

答辩情况

电话号码




































附件4

                                     202_年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专业:

   位: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评审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编:

填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填表说明

1、该表请务必用A3纸双面打印。

2、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8页由被评审者填写,9—11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3、要求内容要具体、真实、清楚,填写规范。

    4、“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5、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最后。

诚信承诺

申报人员   

1.本人已通读有关评审文件,对评审条件已充分理解,认为本人所具有的资历水平和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已达到或超过相关评审条件要求。

    2.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

    3.自觉服从评审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4.自愿交纳相关评审费用,诚恳接受评审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本人签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证明

  ________同志申报评审_____________,按照规定程序,在我单位进行材料初审符合要求,其业绩及拟申报资格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异议,同意推荐。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姓名

现名


性别


民族


曾用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注:“专业技术职务”指已经取得的技术职务。)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起止时

专业或主要内

学习地

证明





































































起止时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任现职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任现职称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起止时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期

名称及内容提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     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合(独)

著、译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考试种类

考试科

考试成绩

组织考试单




































答辩情

答辩结果:

负责人:                                     

(本页“考试成绩”指职称考试情况,由本人填写,考试种类填“职称考试”,其余项目按实填写;“答辩情况”不填,答辩结果: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负责人:                                          

(本页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单位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

负责人:                                        

                                                  

呈报单位意

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所有材料与事实相符,所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同意推荐。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区级人社部门

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所有材料与事实相符,所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同意推荐。

联系电话:

负责人:        

               

(本页“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

                             年月日

总人数

参加

人数

表决结



通过


暂缓


不通过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市(县)人社部门或授权部门审批意见

   

                                          

附件5

南充市专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

   名: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独装订)

2

附: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查询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文件)、继续教育证书

任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及任职届满考核表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文件)



获奖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



论文、论著



单位公示材料



个人诚信及评聘分开承诺书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9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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