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管,编制了《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8日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比例(数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实施层级 | 抽查时间 |
2021001 | 2021年度南充市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 | 定向 | 100% |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工程监理活动检查 | 监理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1年2月至11月 |
2021002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 定向 | 1% | 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1年2月至11月 |
2021003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 定向 | 5% | 对需消防验收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抽查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 市、县(市、区) | 2021年2月至11月 |
2021004 | 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 定向 | 10%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 建筑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1年4月至11月 |
2021005 | 燃气行业运营情况 | 不定向 | 15% | 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燃气公司运营、安全管理情况 | 全市燃气公司 | 市、县(市、区) | 2021年7月至9月 |
2021006 | 2021年度南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1年7月至9月 |
2021007 | 2021年度南充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质量“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10%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绿色建筑以及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执行情况 |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南充市审查的项目 | 市、县(市、区) | 2021年7-11月 |
2021008 | 2021年度南充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10% | 检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2.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非法形式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3.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5.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南充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市、县(市、区) | 2021年7-11月 |
2021009 | 2021年度南充市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10% | 检查注册建筑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2.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 | 南充市注册建筑师 | 市、县(市、区) | 2021年7-11月 |
2021010 | 2021年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勘察设计活动“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10% | 对勘察设计企业现有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以及市场行为进行抽查 | 南充市勘察设计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1年7-11月 |
2021011 | 2021年南充市民用建筑节能执行情况“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5%-10% | 抽查是否满足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 南充市新建民用建筑 | 市、县(市、区) | 2021年7-11月 |
2021012 | 城市供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情况 | 定向 | 10% | 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 | 全市范围内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 | 市、县(市、区) | 2021年6月-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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