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蓬安县中医医院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典型违法案例

时间:2026-09-01 15:53:41 | 来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站

一、基本情况

蓬安县中医医院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蓬安县中医医院扩建工程(门诊综合楼)”项目招标文件,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供热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得1分,具有供热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的条款,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不符合,与建筑工程设计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二、查处过程

2025年6月10日,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线索移送至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6月16日,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查阅项目招标文件,认定当事人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定〉的通知》给予当事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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