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标专家何某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典型违法案例
一、基本情况
本案当事人何某参与四川省南部县满投翡丽云邸项目监理评标工作,经查实,其登记的社保单位名称与该项目投标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存在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但未主动回避。本案相关事实有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移送评标专家违法线索的函》《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查处过程
南部县住建局收到相关违法线索后,于2025年6月23日依法对何某在南部县满投翡丽云邸项目监理评标过程中涉嫌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工作人员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评标专家资质、社保缴纳情况及项目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依法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6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负面行为”,违法事实认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三、处理结果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及相关证据,南部县发改局决定对何某的负面行为记6分,将相关处理结果纳入评标专家信用管理档案,作为专家资格延续、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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