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表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计划表(2023年度)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数 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实施层级 | 抽查时间 |
2023001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 | 定向 | 20家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市本级 | 2023年11月底前 |
2023002 | 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 | 定向 | 不低于15家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管 | 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 市本级 | 3-10月 |
2023003 | 建筑市场抽查 | 定向 | 10% | 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核查、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 工程监理企业 | 市、县 | 2023.06 |
2023004 | 勘察设计企业 “双随机”检查 | 非定向 | 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按数量抽取 | 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检查 | 注册地在南充市的勘察设计企业 | 市级 | 4月到11月(具体时间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落实) |
2023005 | 城镇供水企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运行检查 | 定向 | 10 | 对城镇供水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的检查 | 城镇供水企业和污水处理企业 | 市、县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
2023006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省厅按照不低于我省造价咨询企业总数的5%的原则,统一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在平台内分配至各市(州) |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基本情况(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 | 全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市、县(市、区) | 2023年7-11月 |
2023007 | 南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20% | 1.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是否存在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3.是否存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4.是否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5.是否存在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6.是否存在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7.是否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是否存在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 2022年12月以来在建项目 | 市、县(市、区) | 2023年11月 |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2023年度)
填报单位: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时间:2023年1月9日日
抽查计划 编号 | 任务 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对象 | 发起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抽查比例 (数 量) | 检查 方式 | 实施层级 | 起止时间 | 抽查事项 |
2023001 | 建筑市场抽查 | 定向 | 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10%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市、县 | 2023.06-2023.10 |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是否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等规定 |
2023002 | 燃气经营抽查 | 定向 | 燃气企业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5%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市、县 | 2023.1-2023.4 | 1、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2、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3、是否在许可证所规定多大的经营范围内进行营业活动4、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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