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0-03-28 15:04:00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文件)的规定,经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全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事项主要包括:《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机构经费决算及2019年度机构经费预算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计划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充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5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1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86家,实缴单位4937家,净增单位185家;新开户职工1.9万人,实缴职工22.61万人,净增职工0.16万人;缴存额39.48亿元,同比增长9.70%。2019年末,缴存总额252.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50%;缴存余额102.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5.85亿元,同比增长2.54%;占当年缴存额的65.48%,比上年减少4.57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50.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16.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23%、48.38%。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1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8万笔131.42亿元,贷款余额81.8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79%、14.33%、9.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95%,比上年末减少4.0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2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  2019 年末,融资总额1.4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79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6.4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2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9.95%,比上年末减少4.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0950.26万元,同比增长11.00%。其中,存款利息6297.1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652.6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4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4246.62万元,同比增长12.1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224.1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99.99万元,其他22.4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6703.64万元,同比增长10.07%。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22.1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47.0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34.40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760.8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64.84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196.6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266.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576.98万元,同比下降13.31%。其中,人员经费1465.65万元,公用经费28.56万元,专项经费1082.7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8.17万元,逾期率0.1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022.1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196.6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6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89%、0.71%和9.7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39%,国有企业占9.46%,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外商投资企业占0.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6%,其他占0.1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72%,国有企业占15.75%,城镇集体企业占2.40%,外商投资企业占0.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4%,其他占0.0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29%,国有企业占16.49%,城镇集体企业占0.72%,外商投资企业占2.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1%,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2019年,8.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8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76%,租赁住房占2.40%,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8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67%,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4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6.9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89%,比上年末减少1.9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062.7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0.01%,90-144(含)平方米占68.73%,144平方米以上占1.26%。购买新房占92.3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7.6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4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7.6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18%,30岁-40岁(含)占33.80%,40岁-50岁(含)占25.61%,50岁以上占5.41%;首次申请贷款占93.1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83 %;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5笔11216.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3121.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7430.8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4.20亿元,建筑面积47.60万平方米,可解决567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86%,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调整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存。
  最低限额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650元。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7216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 健全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中心升级改造核心业务系统,开通和完善南充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和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四大最新查询渠道,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综合服务能力。
  2.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建设“单位网厅” “个人网厅”。推行“全市通缴”,网上全程可办理缴存开户、人员增减、汇缴核定、缴款、补缴、修改缴存基数等缴存业务;职工离职、离退休提取业务,冲还贷签约、提前还款、提前结清等还贷业务均实现网上24小时实时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
  3. 着力优化服务质量。截至2019年末,中心4个管理部先后进驻当地政务服务管理局服务大厅,大力推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示范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开展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和等保三级测评,建立异地实时备份系统。
  2.建立信息系统虚拟化平台。启用新的服务器设备,建立虚拟化平台,将数据、系统向虚拟化平台迁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实现与税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按照住建部要求,实现与税务总局的数据交换,为贷款职工个税抵扣提供便捷服务。
  4.按时完成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中心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联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大额提取回查”制度,强力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先后查处非法中介5家,清除街面“公积金提现”小广告数百条,严厉查处涉嫌骗提骗贷人员67人,追回骗提资金158 万元;通过司法诉讼追收贷款本息185.50 万元,净化了行业发展环境。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19年,中心1名职工涉嫌伪造、买卖公文、印章违法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8日

 相关链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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