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0G56109386L/2025-0000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日期
2025-04-10
文号
南公管委办〔2025〕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进川渝一体化优化提取政策的通知(2025)

时间:2025-04-10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办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川渝一体化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的通知

南公管委办〔2025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五届四次会议批准,取消重庆购房提取公积金户籍限制,缴存人在重庆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产权证取得半年后、一年内提取)。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4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