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0G56109386L/2025-0000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4-09
发布日期
2025-04-10
文号
南公管委办〔2025〕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进川渝一体化优化提取政策的通知(2025)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川渝一体化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的通知
南公管委办〔2025〕3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五届四次会议批准,取消在重庆购房提取公积金户籍限制,缴存人在重庆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产权证取得半年后、一年内提取)。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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