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例协助违规提取公积金者获刑

时间:2023-04-18 11:29:07 | 来源: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德阳市公积金中心通过部门协作,采取“市县联动、专项整治”的方式,集中开展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日前,德阳广汉某单位缴存职工米某到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汉管理部,以“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名义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多年业务办理经验,窗口工作人员在资料审核中发现米某所购房屋存在异常,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职工购房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现场核实发现米某提供的一份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印章涉嫌伪造。中心立即将相关线索移交广汉市公安局雒城派出所,经鉴定,米某提供的“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确属伪造,该印章系刘某通过网络渠道伪造,用于协助米某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广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3万元,上缴国库。同时,米某被德阳中心纳入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的住房类消费提取和贷款资格。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您,依法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