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2 11:32:49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等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3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缴存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我市被批准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报告》《关于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和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6人,其中,在编82人,非在编1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58家,净增单位57家;新开户职工1.83万人,净减职工0.11万人;实缴单位5131家,实缴职工24.97万人,缴存额53.8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4%、同比增长0.60%、9.32%。2023年末,缴存总额444.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7%;缴存余额160.89亿元,同比增长8.6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3年,11.2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02亿元,同比增长30.72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16%,比上年增长12.47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84.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7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56笔18.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12%、增长8.86%。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82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98万笔221.61亿元,贷款余额119.6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5%、9.21%、2.4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38%,比上年末减少4.5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46笔22387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9555.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4268.6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0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1.18亿元,1年以上定期17.4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4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4.38%,比上年末减少4.5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6290.12万元,同比下降4.17%。存款利息9309.2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979.33万元,国债利息0 万元,其他1.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4875.47万元,同比增长3.0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03.0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65.52万元,其他106.8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1414.65万元,同比下降11.40%。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下降0.3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6.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89.35万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8739.29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89.35万元。上缴财政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7412.7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884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资金71772.1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457.33万元,同比增长3.97%。其中,人员经费1501.93万元,公用经费132.49万元,专项经费822.9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6.88万元,逾期率0.1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884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09%,国有企业占15.83%,城镇集体企业占1.54%,外商投资企业占0.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0%,灵活就业人员占0.38%,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99.42%,高收入占0.5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71%,国有企业占12.44%,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0.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8%,灵活就业人员占7.35%,其他占0.15%;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83%,租赁住房占3.7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92%,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52%,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7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70%,高收入占5.30%。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19%,比上年末下降1.1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420.0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44%,90-144(含)平方米占70.17%,144平方米以上占3.39%购买新房占85.0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7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2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02%,30岁-40岁(含)占38.77%,40岁-50岁(含)占16.72%,50岁以上占3.4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1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82%;中、低收入占98.10%,高收入占1.9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83%,比上年增加0.9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全年支持住房消费提取27.01亿提取总额65.85%,同比增长11.86%。其中:调整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限额,全年办理租房提取11775笔共1.55亿元,提取额比上年增长115.28%。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4495笔15.67亿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中心新设党建人事科和电子政务科。其中,党建人事科主要负责党建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电子政务科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情况。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调整:当年全市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1970元,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3716元。

2.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调整:普通家庭每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1800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高至24000元,且每月可提一次。

3.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出台《南充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于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2023年,全市共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1280笔,累计金额达5.26亿元,其中,“以贷还贷”方式共865笔3.61亿元,“先还后贷”方式共415笔1.65亿元,资金额分别占68.63%、31.37%。

4.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省级试点:印发《南充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积极组织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年新增灵缴人员1346人,缴存114万元。

5.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住房公积金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由职工本人及配偶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办事便捷度。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上下深水,推进缴存业务全程网办,提取业务实时办结、“秒进”到账,坚持贷款业务“三个提高”“十个快速”,完成72个期房按揭项目“预转现”。 

二是提高服务满意度。及时更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积金知识库,落实专人负责处置信访舆情,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出“退休提取”短信提醒等服务,致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数字引领。印发《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全年实现部门信息共享18.9万人次,其中,共享民政、公安、房管等信息9万余人次,其他部门共享公积金信息8.9万人次。

二是优化网办渠道。优化完善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等十四个线上服务渠道。新增微信公众号网办业务功能。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一窗通办”,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服务7×24 小时“不打烊”,推进更多服务事项从 “线上可办”向“线上好办易办”转变。

三是丰富网办事项。新增提前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租房提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等10项网办业务,累计实现35项业务网上办理。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数据治理先进经验入编《全国住房公积金年鉴》;

2.中心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中心缴存扩面、转移接续、信息宣传、数据统计、参与部省调研等五项工作荣获省住建厅通报表扬;

4.中心“商转公”贷款经验做法作为主题教育典型案例被四川卫视《四川新闻联播》专题报道,逾期贷款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在全省公积金行业交流;

5.中心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能力评估、优化营商环境测评、部门财务决算等工作均位居市级部门(单位)第一方阵;

6.中心干部职工荣获省级先进个人表彰1人、市级先进个人等荣誉表彰30余人次。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年开展大额提取业务回查3000余笔,核实问题纳入“黑名单”冻结公积金账户7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贷款案件5件。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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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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