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类】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如何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应当专项用于缴存职工家庭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建造住房、翻建或大修住房、既有住宅增改电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房、购买车位、缴纳维修资金、缴纳契税、缴纳物业费、住房装修等住房消费提取,以及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难事故等非住房消费提取。具体要求详见“提取指南-提取须知”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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