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类】缴存人夫妻在南充市外购房和还房贷可否提取公积金?

时间:2025-04-10 16:17:52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自2024年10月17日起,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缴存人在省内异地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异地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产权证取得半年后、一年内提取。下同);

自2025年4月9日起,取消在重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缴存人在重庆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川渝两地以外购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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