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

时间:2013-08-05 00:00:00 |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缴存基数应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准,但不高于本市社平工资3倍,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到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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