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时间:2024-12-01 15:50:00 |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市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中心业务系统查询判断: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在2016年1月1日前结清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暂不计入套数。下同)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②职工家庭只有一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③职工家庭有一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两笔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