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12:06:22 |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可通过南充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nanchong.gov.cn/ylbzj/index.html)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劳动保障大厦111号,电话:0817-21539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3年,通过“南充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南充医疗保障官方微信公众等平台,共公开政府信642强化门户网站公文分类展示,调整优化主题划分,实现政策文件按年份、文号、主题等检索,便于市民群众查阅。通过门户网站公示2023年第二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发布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项目招标需求调查公告等政策信息向社会征求意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解读形式,加强对医保政策文件的多元化、精准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办理情况总体运行良好。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自然人申请2件,商业企业申请信息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人类别看,均为自然人申请从申请形式看,均为网络申请;从答复形式看,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南充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力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网站公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

(四)平台建设

加强“南充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不断提升线上公开水平。围绕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调整政策文件检索等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和分类,重点做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发布。切实加强“南充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建设,全年推送542篇,关注人数超过340万。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做好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2023年,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认真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年目标任务,做到及时传达国家和本市要求,不断改进优化各项工作。局政务公开牵头部门与法制、业务部门分工协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地落实。此外,参加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相关要求在局系统内进行传达学习。年内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主动公开范围需拓展;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范围,提高主动公开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二是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持续提升解读质效。三是加强我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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