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26 16:37 | 来源:医药价格与采购管理科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7号)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我局联合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印发了《关于转发<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南医保办〔2022〕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单检价格不得超过16/人次多人混采检测价格不得超过3.5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不超过2元/人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不超过6元/人次。

三、《通知》所列市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为全市最高限价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为临时价格政策,有效期至疫情结束或依法应当废止之日止。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