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制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资料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拟印制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资料,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符合条件的比选文件。
一、采购人: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印制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资料服务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一)印制宣传内容及要求
1.海报、易拉宝设计与张贴摆放:要求主标题简洁有力,视觉元素贴合主题,插图严肃正式但不生硬。
2.宣传折页的设计: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折页采用问答方式,内容包括举报奖励的流程、范围、条件、电话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实施细则》宣传折页包括主要内容概述等。
(二)印制规格与数量
1.规格:易拉宝采用80cm*200cm大小,海报采用对开大小,便于张贴与摆放;折页采用通用的三折页形式,便于携带和阅读。纸张选用适中克数的铜版纸,确保图文清晰、色彩鲜明。
2.数量:计划印制易拉宝100个,海报5000张,政策折页各5万份共10万份。
(三)预算金额:6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服务的技术、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比选申请人符合其要求;
7.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以上情况的承诺函并加盖法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转包。
(四)申请比选人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其他
(一)评审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二)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时间和要求:此次询价采用线下方式,询价文件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社保大厦111号5楼508办公室获取。
(三)比价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有效询价申请人不达3家则流标。
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七、有关本次询价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询价人: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社保大厦111号5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817-2122521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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