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颌面外科类、口腔类、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6〕10号)精神,经省医疗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4项(详见附件)。
二、明确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要求,明确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三、有关要求
规范后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
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在本《通知》执行期间,如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
1.南充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
2.南充市停用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南充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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