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项目招标需求调查公告

时间:2023-05-25 19:35:14 |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为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需求市场调研,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南充市2023-2025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2227号),决定将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三、项目采购内容:由一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本项目,对我市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罹患大病,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筹资标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大病保险筹资比例共同确定,2023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10%左右,具体的筹资比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期限内根据南府办发〔2022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动态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筹资比例。

保障内容: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参保人单次或累计需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南府办发〔202227号文件规定的分段赔付标准及时给予赔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照我市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赔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超过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赔付,基本赔付比例应按照下述标准:起付线以上—6元(含6万元,下同)以内按60%赔付; 6元—10元按65%赔付; 10元以上按70%赔付。无年度赔付封顶线。投标人需在南充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派驻相关专业人员合署办公,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一站式服务,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医疗服务车辆。

建立大病保险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我市大病保险的净赔付率为95%一98%之间,具体比例通过招标确定。实际净赔付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在10个百分点以内(含10个百分点)部分的资金结余额,按70%的比例返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际净赔付率低于中标净赔付率在10个百分点以上部分的资金结余额,全部返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际净赔付率高于100%时,在100%一110%之间部分的亏损额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担50%,超过110%以上部分的亏损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再分担。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需求市场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六、项目采购预算:15亿元(三年合计)

针对上述内容,现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工作。请了解相关行业发展、市场供给并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主体,就项目特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案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提出更好的建议,拟供采购人参考。

七、公示相关事项

1. 调查公告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2. 需求调研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 12:00

3. 欢迎社会潜在供应商提供专业意见,下载附件“需求调查表”,并按格式填写调查表,盖章扫描(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人:唐茂辉   联系电话:13890785588

联系邮箱:609533736@qq.com


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


1.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邮箱


企业规模

我单位为以下类型企业(打“√”):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相关行业发展情况


3.市场供给情况


4.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5.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情况


6.其他相关情况



备注: 请根据采购内容,分析大病保险行业发展情况、自愿描述市场供给情况、对本轮招标精算所需公开的数据项目进行建议。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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