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阅读 登录 退出
微信
联系我们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办发〔2025〕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办发〔2025〕13号)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