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南充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日前,南充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代起草了《南充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命令》)。记者就《防火命令》采访了南充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一、问:制定出台《防火命令》的背景、经过是什么?
答: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南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2020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防火命令》,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1月10日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
二、《防火命令》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防火命令》共分8个部分:一是确定森林防火期:我市2021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二是划定森林防火管制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适时发布禁火命令: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四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山;五是分期分区实施精准管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火险等级和区划等情况分期分区实施精准管控;六是严格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七是加大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在当地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森林防灭火宣传”专栏、人员密集区域滚动播放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村村通广播等多形式广泛开展防火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八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对辖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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