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市2025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打牢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按照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办起草了《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办,邮箱:ncssfzbgs@163.com。
联 系 人:文瑞明
联系电话:0817-2713213
附件: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7日
征集主题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征集单位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说明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我市2025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打牢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按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我办起草了《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森林防火条例》
(三)《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 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设置警示标语,设立检查站点加强火源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
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严格值班值守。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
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毗邻地区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 、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 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本地区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 、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 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属地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和采取防火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设立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检查。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凡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治理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 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执行森林防 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 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市(州)领导包 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 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 ,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 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公安、林业等行政主 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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