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我市落地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12月27日,南充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充市落地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什么是门诊共济?将带来哪些改变?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实施门诊共济后,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的就医患者也能享受报销待遇;另外,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是国家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由国家顶层设计,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按照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主要包括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实施细则》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将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同、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运行监测,确保《实施细则》各项措施全面落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各项医保政策。”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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