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
10月29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以司法之力守护民生福祉,全市法院系统自9月10日起全面启动“突维·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截至10月27日,全市法院系统共执行完毕1266案,执行到位金额15028.68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突维·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中,全市法院系统共出动干警282人次,出动车辆1016台次,拘传473人、拘留39人,罚款31500元,限制高消费1821人,纳入失信705人,扣押车辆28辆,查处房产719处,促成执行和解974案,执行完毕1266案,执行到位金额15028.68万元。
专项行动中,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对未如实申报财产、长期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执行。历时两天,辗转珠海、佛山、深圳三地,来回奔波4000余公里,以雷霆之势展现司法权威。跨省执行中,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通过走访调查、蹲守居住地和工作场所等方式,成功控制郑某某、杜某两名被执行人。经法律释明和后果告知,郑某某当场支付全部欠款;杜某仍拒绝支付款项,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欠款履行完毕。
2020年,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方某偿还彭某借款本金3.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同时,方某因另案被判处的3000元刑事罚金也未缴纳,两案陷入了长达五年的执行困境。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持续摸排,最终发现方某存在转移名下车辆的行为。执行干警立即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并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下,方某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启动两案并案执行程序,促使方某于当日全额付清3.7万元借款本息及3000元罚金,两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谢艳表示,此次行动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的专项工作,将聚焦小标的案件、重点民生领域、执行案款发放等工作,依法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兜底民生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下一步,全市法院系统将继续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失信惩戒、司法救助等强制与温情并重的执行手段,多措并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实效、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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