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情况周排名的公告
2023年7月23日-7月29日,顺庆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6%;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9.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9%。高坪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9%;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1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6%。嘉陵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3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5.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1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1.2%。三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排名最后一名的是嘉陵区嘉兴路92号点位,综合指数2.65。
排名最后两名的县(市)是阆中市和南部县,其中:阆中市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0%;综合指数1.97。南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8%;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1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2.9%;综合指数1.79。
根据《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应对嘉陵区扣罚资金10万元,阆中市扣罚资金10万元,南部县扣罚资金8万元。
南充市蓝天行动督查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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