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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经办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协调4S店退款

时间:2017-12-06 16:47 | 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市民刘先生在高坪区一家4S店按揭购买汽车时,被收取2000元保险预付金,并被要求必须在该4S店指定的保险机构购买1年汽车保险才退还。然而,今年7月1日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汽车经销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为此,刘先生无奈求助市政府市长信箱。昨日,记者获悉,经市长信箱经办部门督促, 南充市航空港管委会协调4S店退还了刘先生保险预付金。

近期,市民刘先生网上致信市长信箱反映称,他在高坪区航空港一家4S店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小型轿车一辆。购车回家后发现有一张写有“保险预付金2000元”字样的收据。刘先生便与4S店的销售人员联系,销售人员告知刘先生说,其按揭购买的车辆必须在该4S店所属的保险机构买下一年的保险才可以退还此预付金。

“我查阅了相关规定,4S店无权强制客户在4S店购买保险,客户购买保险实行自愿原则。”刘先生表示,他还通过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咨询得知, 其购买车辆的第一年保险应享受8.5折,而4S店指定的保险机构却没有这一个折扣的优惠,所以他感觉被4S店欺骗了。

商务部最新颁布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 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因此,4S店采取收取保险预付金的方式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行为是错误的。昨日,记者了解到,经南充市航空港管委会与该4S店协商,目前4S店已将保险预付金2000元退还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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