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解读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重点部署,现对《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绩效奖励资金连续五年排名全国第1,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前5,门诊患者满意度、职工满意度连续四年排名全国前5,但也存在改革协同不够、资源结构不优、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机制。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必要举措,是推动我省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的有力支撑,对于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措施》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若干措施》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方便可负担的高品质医疗服务。
三、我省在落实各级政府办医管医责任方面有哪些考虑?
围绕落实政府办医管医责任,我省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责任。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收支预算等重大事项的监管。严格执行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健全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
二是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医院投入力度。
三是多措并举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分类分级设置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警戒线,疏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依法依规化解债务风险。
四、我省将如何推动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和机制?
围绕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和机制,我省主要将采取四方面举措。
一是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和重大决策、招标采购、财务资产、民主管理、科研创新、绩效考核等制度。
二是完善公立医院决策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员、职工代表等参与医院发展、药械采购、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机制。
三是实行精细化运营管理。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立运营管理部门,三级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建立健全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
四是推进依法依规治院。推动公立医院全面设置法务部门或“法务专员”。
五、我省准备如何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科研创新能力?
围绕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科研创新能力,我省主要有四方面打算。
一是整合医疗服务资源。依托高水平公立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组建专科联盟、专病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二是提升市县医院区域服务能力。支持市级医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专病中心建设,争创省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实现群众一般疾病就近在县域、市域内诊治。
三是推动开展科研创新。支持医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积极开展医药健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央在川、省、市、县各级公立医院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能力水平,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适宜技术。
四是明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具体目标。到2025年,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0个,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达到推荐标准。到2027年,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5个,县医院85%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六、我省将如何健全药品耗材和医用设备供应保障体系?
围绕健全药品耗材和医用设备供应保障体系,我省主要将采取三方面举措。
一是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立医院按合同完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按规定采购非中选产品。完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加强处方审核与点评,促进公立医院如实填报采购量、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二是创新开展集体议价采购。鼓励市(州)组织医疗机构或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或采取医院联合等方式,对非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用设备开展集体议价采购,并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衔接。其中,医用设备采购应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三是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国家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考核结果,确定医院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具体金额,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公立医院收到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后,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七、我省对于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什么谋划?
围绕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省主要有四方面谋划。
一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达到调价启动条件及时调整价格。未达到启动条件的,在确保医保基金中长期可持续基础上,可按规定选取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作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比价关系特别不合理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
二是着重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动态调整范围。
三是探索支持医疗服务优质优价,有序扩大药学类价格政策实施范围,研究完善符合“适老化”要求的价格政策,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集采协同联动。
四是常态化开展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评审,优先通过现有价格项目兼容方式支持创新。
八、我省在优化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上有哪些安排?
围绕优化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我省主要有四方面安排。
一是完善医保基金区域性总额控制,规范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健全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系数等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考核评价等政策。
二是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
三是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等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支付管理。
四是积极发展各类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降低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九、我省在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有什么打算?
围绕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我省主要有两方面打算。
一是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编制备案或员额管理。加强人才引进和流通使用,统筹用好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培养引进亟需人才,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可统筹使用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
二是改革完善薪酬分配机制。聚焦“薪酬水平”“如何分配”等关键问题,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内部分配机制,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公立医院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目标年薪制试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所需薪酬可按规定单列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
十、我省准备如何建立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
围绕建立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我省主要有三方面准备。
一是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等跨部门监管信息定期互通共享的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公立医院巡查常态化机制。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医疗卫生行业问题频发易发的高风险领域和环节针对性完善监管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疾控部门)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经济运行等监管。医保部门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医保基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管。
三是压实公立医院自我监管责任。健全医院内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监管。公立医院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服务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
十一、我省将如何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医患关系?
围绕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医患关系,我省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一是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性。健全各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着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二是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入出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医学影像等资料跨机构共享调阅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推行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检查检验一站式预约及结果推送、药物配送等便捷化服务,推广“信用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等服务模式。
三是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策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要求公立医院全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着力构建平等和谐医患关系。
十二、我省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围绕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我省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一是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履职监督。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和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建立健全书记、院长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定期述职述廉、专项审计和轮岗交流制度,建立防范廉洁风险长效机制,防止“关键少数”在同一单位任职时间长,缺乏监管约束,权力集中封闭发酵。
二是健全公立医院党建基层组织保障。三级医院一般应当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组织。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等工作内容。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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