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时间:2022-12-30 15:58:28 |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充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25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健局、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卫校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其余市直属卫生单位的考生由市考点办进行确认。请各考生按所属辖区(单位)正确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

南充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信息表

报名点

地址

咨询电话

确认对象

顺庆区卫健局

顺庆区政府2号楼2-12办公室

(顺庆区果城路13号 )

0817-2243377

顺庆辖区考生

高坪区卫健局

高坪区卫生健康局3-2政工人事股

(高坪区祥和街康乐巷34号)

0817-3360683

高坪辖区考生

嘉陵区卫健局

嘉陵区卫健局406办公室

嘉陵区都尉路一段90

0817-3866039

嘉陵辖区考生

营山县卫健局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和科教股

(营山县景阳路60号)

0817-8236673

营山辖区考生

蓬安县卫健局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410办公室

(蓬安县相如镇相如大道282号)

0817-8631719

蓬安辖区考生

仪陇县卫健局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4号)

0817-7231109

仪陇辖区考生

阆中市卫健局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阆中市七里新区府东路8号)

0817-6289236

阆中辖区考生

南部县卫健局

南部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办公室

(南部县城振兴街140号)

0817-5521283

南部辖区考生

西充县卫健局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4楼1号办公室

(西充县晋城镇东风西路386号)

08174719604

西充辖区考生

南充市中心医院

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

(顺庆区大北街207号)

0817-2222009

本单位考生

南充市卫生学校

南充卫生学校教务科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潆康北路107号)

0817-2725207

本单位考生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茂源南路1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0817-2332320

本单位考生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

0817-3379812

本单位考生

市考点办

南充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南充市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15号)

0817-6054333

市直属单位考生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考生如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以中专学历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成绩单、学籍信息、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5)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毕业的可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5.各报名点要按照报名政策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进度推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在现场确认时须向考生提供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

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16、22、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工作要求

各报名点要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资格审核,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南充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2212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