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旅行社入境游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10月18日,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旅行社入境游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用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政策,提高相关旅游活动计划性、效率性和激励资金使用效益,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对《通知》部分事宜解读如下:
一、激励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组织来南入境游过夜游客达到500人次、1000人次、2000人次、3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不高于2万元、4万元、8万元、12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激励资金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一)旅行社
1.南充市内旅行社:依法在南充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南充市外旅行社:公司注册地不在南充,依法在中国内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三)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在入境游经营中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
(四)组织的入境游过夜游客在南充住宿不低于1夜。
三、申报激励资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南充市内旅行社。1. 旅行社入境游激励项目申报书。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 审计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4.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与境内外组团社签订的接待来南境外过夜游客单团南充段地接合同(或协议,或框架合同并附单次接待确认单);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与入境过夜游客直接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均需清楚可见人数、天数、起止时间、具体行程和游客名单、证照号码、国别)。5. 需提供在南住宿不少于1夜的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与酒店住宿确认凭证。6.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南充市外旅行社。1. 旅行社入境游激励项目申报书。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 审计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4.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与境外组团社签订的包含赴南游内容的地接合同(或协议,或框架合同并附单次接待确认单),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与入境游过夜游客直接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均需清楚可见人数、天数、起止时间、具体行程和游客名单、证照号码、国别)。5. 团组客人的在南住宿不少于1夜的酒店发票复印件与酒店住宿确认凭证。6. 团组客人的往返国际机票、出入境证明。7. 经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在入境游经营中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的证明材料。8.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申报激励资金流程有哪些?
本次旅行社入境游激励采取即收即核的审核模式,不再进行一次性集中审核,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持续开展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时审核和复核。
(一)市内旅行社
1. 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市内旅行社可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向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两份(须在佐证材料复印件首页及骑缝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U盘拷贝)。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
2. 初审: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市内旅行社申报材料后,会同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之内上报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 复审: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收到初核通过的材料后,会同南充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在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报批下达激励资金。
(二)市外旅行社
1. 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市外旅行社可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向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两份,须在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及骑缝加盖公司鲜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
2. 审核: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财政局组织对南充市外旅行社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在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报批下达激励资金。
未尽事宜,由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财政局另行解释。
市、县(市、区)文广旅局资料提交联系方式
南充市 兰大学 0817—2807855
顺庆区 周 游 0817—2238295
高坪区 任海松 0817—3341006
嘉陵区 周 瑜 0817—3639876
阆中市 王晓艳 0817—6227800
南部县 张从强 0817—5522253
西充县 张凯翔 0817—4612318
仪陇县 杨 林 0817—4869848
营山县 李 瑜 0817—5059692
蓬安县 彭 钢 0817—899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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