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09:33:38 | 来源: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22905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惠企政策、受理公示、审批手续办结情况以及重点工作动态。全年通过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和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3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168条,计划总结类4条,工作动态类681条,通知公告类11条,其他信息类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始终把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信息编辑到网上发布,坚持层层审核,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方面全面把关印发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台账,做到政府信息来源清晰明确、有迹可查,信息公开前、中、后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高质量性。

(四)平台建设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优化、规范政府网站栏目设置,链接“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等微信小程序。与南充广播电视台、南充日报、直播南充等平台深度合作,在相关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上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加强对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提高信息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好工作信息及相关政策的公布,将网上办理和线下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功能。

(五)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指定1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结合日常考评与反馈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逐级审核审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涉及重大政务活动、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影响面广、敏感性强的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提高审批权限,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后发布,确保了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权威。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质量上,如原创性的政策解读信息较少,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栏目设置不够精准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如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能力学习和培训,提升政策解读文件的原创能力,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时效,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政策文件的实质性解读。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标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和栏目,对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内容进行精细化管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常态化监督、自评以及整改完善。三是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务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在保证公民在获取政府信息便捷性的同时,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性,为公众提供更丰富、更快捷、更易懂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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