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2023年第4期)

时间:2023-05-31 17:50:00 | 来源:水利厅

5月31日,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2023年5月31日20时至6月1日20时,合江、叙永、古蔺、泸县、纳溪、龙马潭、江阳、翠屏、南溪、江安、长宁、高县、筠连、珙县、兴文、万源、宣汉、通川、达川、开江、渠县、大竹、广安、前锋、华蓥、邻水、岳池、武胜等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防御要求:

1.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4.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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