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10:43:41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www.nanchong.gov.cn/sthjj/)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26661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省、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行政审批、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0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7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及时进行任务分工。动员机关各科室、单位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完善各栏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争先进位。二是按年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专项清理工作。三是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做好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和传达,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标准,举一反三,推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建立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完善流程,并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一方面落实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管理、域名清理和栏目规范性建设等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开展微博、微信及门户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及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详细、准确、务实。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内容,要求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三是加强问题整改。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会前认真整理整改问题、疑问,会中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全面整改,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四是加强互动交流。通过交流学习,发现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比如,主动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等。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具体要求,围绕大气、水、土壤等群众密切关注环境领域热点问题,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深度和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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